如何建构应急状态下理想的信息传播秩序?

8.如何建构应急状态下理想的信息传播秩序?

通过底层的制度机制架构,确保应急状态下信息传播的秩序建设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明确各类行动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是确保理想信息传播秩序的前提和关键。在此基础上还需要:(1)强化高质量信息的及时供给。在应急状态下以风险应对的科学研判和社会大众的紧迫需求作为平衡点,持续、准确、科学、及时的信息供给有助于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消解风险的不确定性,遏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增强社会和大众的风险的应对能力。(2)构筑立体的信息交互系统。要以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为目标,通过新闻媒体、新闻发布、社交网络建构多元、立体和可交互的信息传播网络,一方面增强信息目标受众的覆盖广度,确保让权威、科学、准确的信息“飞入寻常百姓家”;另一方面让社会大众的意见、建议、诉求能够迅速反馈给决策系统,增强风险应对的能力和水平。(3)平衡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科学主义的信息传播注重信息发布的规范性、科学性、准确性和程序正义,人文主义的信息传播注重对社会心态、社会情绪和大众情感的关注,实现情、理、法的平衡和兼顾。例如,在谣言治理过程中,既要就谣言本身进行治理,也要对各类谣言、流言、传言背后反映的紧张情绪和焦虑意识进行必要的关照。

(本专题由硕士研究生邵雨晴整理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