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话题讨论:网络直播能否实现对弱势群体的赋权?
近年来,在网络直播技术的加持下,不少“草根”群体一跃成为“网红”,获得了公共空间的充分可见性,同时也形成了一系列的“流量—资源”转化,甚至作为“网红”的“草根”拥有了堪比一家媒体的影响力。由此一种观点认为,借助网络直播等新兴的信息传播技术,弱势群体可以获得充分的赋权。就此类现象展开的研究多出现在“A理论下B群体使用C平台从事D行为的E效果”的相关研究,如家庭主妇、家政员、外卖员、农民工等群体“使用直播意味着什么”等的细分案例。简而言之,此类研究较具有共识性的观点及其逻辑为:(1)由媒介可供性催生的可见性形成赋权。弱势群体或边缘群体因媒介的可供性实现了公共空间的可见性,由此改变了其此前在公共空间不可见或以自己的方式被公共可见的状况,因而实现了基于新媒介技术的赋权。(2)这种赋权是阶段性的、暂时性的和流动性的。尽管弱势群体或边缘群体借助新兴的技术阶段实现了在公共空间中的可见性,甚至由此促成了在经济收入和社会关注上的跃升,但这种赋权有技术与资本合谋下的刻意安排,也有个体和群体的偶然因素,因此这种赋权是阶段性和流动性的,所谓赋权只是互联网发展潮流中的“随波逐浪”。(3)赋权的同时也意味着权利的失去。而“赋权”的背后是个体命运被资本操弄和引诱下的被迫展演,为追求公共空间的可见性甚至不得不将个体后台的生活曝光到前台,让隐私及身体成为消费对象。尽管在以我为主的可见中凸显了自己的选择性和主动性,但这是以自己沦为网络文化的消费客体和数字劳工而存在,因此“赋权”的同时也意味着“失权”。(4)没有超越性的赋权存在更大的固化隐忧。“草根”群体和边缘群体通过数字技术的“赋权”后转变为“网红”,虽然在经济和流量上有所收获,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该群体的阶层归属,亦不能超越其自身经济社会地位、群体文化规范、世俗观念传统等施加于自身的影响;同时,这种阶段性的虚幻的满足也将吸引若干同侪圈群形成更大的幻想和想象,在彼此之间的交流和分享中加固了其难以改变的阶层和地位。(5)尽管赋权是暂时的但依然是很必要的。弱势群体、边缘群体、草根群体借助新技术实现基于可见性的赋权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其“随波逐浪”的命运,但争夺公共空间可见性的实践即便是卑微的、浅尝辄止的和不具备反抗性的,依然具有社会层面的积极意义,预示着这些群体在资本与技术的夹缝中以乐观的、世俗的、融入生活和融入日常的方式尝试改变自己的地位。(6)关注媒介可供性、赋权可见性的同时还要关注制度的可供性。弱势群体的“赋权”是由媒介的可供性所催生的可见性,比媒介可供性更具有深层次影响力的是制度文明、文化环境等更为宏大和广阔层面的可见性,因此,向上向善的制度文化和制度文明将会对媒介可供性提供规范和制约,强化制度规范的引领、导向和示范作用是关键所在。例如,中国的扶贫直播、助农直播以及乡村互联网建设工程等从制度机制可供、基础设施可供等多个层面促成了弱势群体真正意义上被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