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2 粉丝、“粉丝文化”与“粉丝政治”现象
对“粉丝”现象的研究自 2005 年持续至今未见其热度衰减。其研究的领域也从传播学、文化研究拓展至产业经济、政治学、社会学等多个领域。“帝吧出征”及表情包大战在 2017 年引发学术界关注,由此延伸出关于粉丝政治等若干话题的思考。2019 年,“饭圈”再度成为热点。2021年,“饭圈”中的部分负面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互联网空间环境持续好转。
1.粉丝的定义及其特点:(1)定义:粉丝,是指对于某些特定的人物、机构、理念、产品或品牌拥有强烈且持续的偏向情感或支持行为的受众群体。(2)特点:狂热的情感投入(情绪化)、不加思考的赞美和支持(非理性)、对特定对象的痴迷与崇拜(偶像化)、对特定对象的过度消费(商品化)、参与“造星”和消费过程(参与性)。(3)词源:“粉丝”(fans)成为流行词源于2005年《超级女声》,但“粉丝”的前身“追星族”或“迷”则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对港台歌手、影视明星、体育明星、日本漫画等的追捧。(4)批评:在裘莉·詹森看来,粉丝是接近于“病态”的潜在的“疯子”,有两种病理表现:“纠结的个体+歇斯底里”的人群,同时,粉丝也是于“我们”相对的、危险的、非正常的“他者”。
2.粉丝文化概念解释:(1)定义:粉丝文化,是指以个体或群体对特定对象的崇拜心理及社会实践为依托,依附大众文化而存在的一种亚文化形态,是“大众文化的一种强化或提升的形式”(费斯克)。(2)特点:作为大众文化的强化形态,既存在大众文化的一般特质,也有其自身特点,包括文化的流行化、内容的通俗化、功能的娱乐化和商业化,以及作为“强化版受众”所具有的更强的主动性、主体性或对偶像的依附性。(3)地位:粉丝文化属于大众文化(就其通俗性和商业化特质而言有别于“精英文化”)的附属形态,或一种强化版的大众文化,同时也是一种“亚文化”(就其所处的社会地位而言有别于主文化)。
3.粉丝文化基础理论:(1)替代性满足理论:粉丝在日常生活中所建构的理想目标、生活方式等在不能获得满足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欲望投射到偶像身上,让明星、偶像以自己代言人的身份经历幻想中的生活与荣耀,以“白日梦”式的体验获得自我满足的机会。简单来讲,偶像是粉丝理想生活的媒介化再现。(2)准社交关系理论:霍顿与沃尔提出的“准社交关系”或“准社会交往关系”理论,即“粉丝—偶像”之间因粉丝对偶像的情感依赖和偶像对粉丝的注意力建构起来的一种象征性的、虚拟的社会关系,能够满足受众对社交关系的需求。(3)身份认同理论:粉丝对明星的认同表现为自我身份认同,粉丝之间交互构筑的粉丝群是群体身份认同的体现。群体的身份认同是粉丝群得以形成的基础,粉丝间通过互动共享相似的价值观念和相近的群体规范,并通过消费实践维系群体的稳定性。(4)参与性文化:亨利·詹金斯的参与性文化指在 Web 2.0 时代粉丝借助开放性的网络平台以对偶像、明星或文化产品的情感认同为动力,积极采用“盗猎”(以游牧的方式从文本中搜寻自己所需要的材料进行加工)的方式,进行文本生产、加工、传播、交互而构筑的粉丝文化形态。在这个过程中,受众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既依托于粉丝群的身份认同又强化粉丝成员间的联系。
4.法兰克福学派的粉丝理论:(1)白痴观众论:从生产或控制的角度来研究粉丝现象,资本主义的文化工业凭借对生产资料和意识形态的绝对占有控制了整个生产过程,也决定了粉丝是消极、被动的消费者,在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体制下的粉丝就成为单向度的、被异化的“文化白痴”或“白痴观众”,面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统治毫无反抗能力。(2)理论简评:受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等理论的影响,法兰克福学派将研究的焦点集中于文化产品的生产环节而不是消费、接受环节,重点关注生产者如何将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借助文化产品操纵和支配受众。
5.文化研究学派的粉丝理论:(1)斯图亚特·霍尔的接受模式:立足受众的信息使用行为,由于文本的多义性,接受者的媒介使用可以区分为顺从式解码、协商式解码和抵抗式解码三种,充分认识到作为粉丝的受众在内容消费和信息使用时所具有的主体性、主动性和反抗特质,不再以消极的姿态对待粉丝的行为。(2)米歇尔·德赛都的“盗猎者”:从受众对媒介内容的使用(而非仅仅从传播者、生产者对内容的加工)角度来认识文化现象,文化消费也是一种生产,消费的过程会采用“策略”“偷猎”“盗用”等“姑且拿来,为我所用”的态度对传播者、生产者所施加的意义进行篡改、解释,以逃避统治秩序所强加给受众的意识形态内涵。(3)约翰·费斯克的“强化大众文化”:受众尽管不直接从事产品的生产但却通过产品的消费体现出主体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受众在日常生活中,以大众文化工业提供的产品为素材,创造了属于自己的、融入日常生活的、体现快乐和意义的大众文化,粉丝作为狂热的受众、过度的读者创造出拥有自己的生产及流通体系的粉丝文化,文化工业在收编粉丝文化的同时,粉丝文化也在进行反收编。简言之,粉丝是强化版的受众,粉丝文化是强化版的大众文化。(4)亨利·詹金斯的“参与性文化”:承接德赛都的“盗猎式”“游牧式”读者理论,认为粉丝是“创造性的读者”,其消费实践是富有智慧和充满情感的,粉丝并非沦陷于文化产品中而是通过对文本的“游牧式”选择和“盗猎式”加工创造新的意义,因而,粉丝既是狂热的读者,同时又是积极的生产者。
6.被污名化的“粉丝”:(1)对“粉丝”群体的批评:传统意义上将粉丝视为有问题的群体,将他们视为“狂热”“痴迷”“非理性”“白日梦式的幻想”“歇斯底里”“问题化受众”等负面词汇的代言人,粉丝行为区别于理性群体正常的、专业的、恪守规范与边界的文化消费行为,如一个教授虽然也仰慕某一个学术“大佬”但不会在人群中面向偶像喊出“我要给你生猴子”这样的话。(2)对批评的回应:将粉丝行为等同于非理性的追星,实际上是站在一种精英主义的、捍卫传统世俗观念的立场上,将粉丝视为“他者”,并努力放大其“他性”,认定理性优于非理性、精英优于大众、克制优于激情、主流优于边缘的价值观念,从而抗拒现代性的变革。(3)现今的状况:对“粉丝”的评价依然存在三种分化倾向:一是在社会文化心理层面,由过度、非理性追星导致对粉丝群体的批评甚至污名化;二是在由粉丝的消费热情所开发出的粉丝经济与粉丝产业,因勾连商业资本而以讨好或商业开发的姿态对待粉丝的狂热行为;三是部分粉丝群在主流话语体系中成为不可或缺的政治动员力量,在宏大的家国叙事、捍卫民族尊严与情感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7.互联网时代的粉丝政治:(1)现象解读:中国语境下的粉丝文化、青年亚文化已经超越了简单娱乐化和单一商业化,而是不断向政治领域靠近,并将主流意识形态和主流话语体系融入自身的表达和表演过程,成为社会实践的重要规范性力量。(2)表现方式:互联网时代的粉丝政治表现为以“帝吧出征”为代表的网络集体行动,表现为网络表达中政治话语符号的运用、对政治领导人物的萌化转化、对错位思想有害言论的抱团式抵制等。(3)产生原因:粉丝政治是青年亚文化与主导性意识形态日渐融合的结果,意味着主导性意识形态对粉丝文化表达方式的借鉴、学习、挪用,及对亚文化群体的改造、吸纳,也意味着亚文化群体超越封闭的粉丝社群,在拥抱主流话语体系的过程中释放出政治和社会贡献。(4)自我声明:粉丝政治也是青年亚文化群体的一种“自我声明”,即面向公众表达自己的群体价值与精神信仰,这种自我声明可以是反叛主流的,也可以是积极拥抱主流的。在以“帝吧出征”等为代表的典型案例中,粉丝的“自我声明”嵌入了主流意识形态(民族大义、爱国情怀),也是其标榜自我态度、立场的一种方式,即粉丝群并非痴迷、癫狂的他者,而是将家国情怀放在首位的爱国者。
8.粉丝社群的集中表达:(1)粉丝社群的集体行动:网络出征是拥有相近、相似价值观念的新媒体用户借助具有动员属性的社交网络平台,以相同网络空间内的共同在线为方式的集体表达。其特点为,同一互联网时空维度下的在场,行为及规范的相对一致性。(2)粉丝社群的自我声明:利用文字、图片、表情包等方式援引、借用、挪用或篡改既有文本作品,面向社会发声,既是一种身份认同的彰显,又是粉丝群在公共场合的符号化表演。(3)粉丝社群的注意力占领:粉丝社群的抱团式行动及互联网同一时空下的集中表达,形成一种强势的话语穿透力,并构筑起互联网空间中声势浩大的媒介事件,从而占据互联网空间中的舆论高地,以事件本身的影响力俘获注意力。(4)粉丝社群与群体传播:粉丝群的行动属于群体传播,体现为一种非组织化或半组织化的管理方式和运作机制,是借助媒介化的互动实现的人际互动,粉丝群有共同的目标和价值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