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有关数字隐私权的法律有哪些?

5.我国现行的有关数字隐私权的法律有哪些?

(1)《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实施的《网络安全法》首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纳入了一系列数据保护条款,其中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法负有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2)《电子商务法》:2018年《电子商务法》纳入了“被遗忘权”等对消费者的数据隐私保护的条款,该法律文本第二十四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3)《民法典》:全国人大于2020年5月通过的《民法典》中,隐私首次被法定为一种人格权。人格权涵盖了人们控制其姓名、头衔、肖像、名誉和隐私的商业使用的权利,同时增加了关于保护个人信息的新条款。(4)《数据安全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该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旨在“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5)《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该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