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网络直播与传统的电视直播的差异性?
网络直播虽然与电视直播一样都是注重视听影像面向大众的即时性传播,但网络直播是诞生于互联网文化高度发展的语境,电视直播诞生于大众媒体高度发展的语境,两者在直播主体、话语结构、服务对象及内容的专业化程度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差异。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1)网络直播主体与话语结构的民生转向:电视直播是代表少数人意志的精英话语的单向传输,以建构、营造和维系主流意识形态宏大叙事为目标推动全民共享的盛大仪式,将大部分普通民众排除在公共空间可见的范围之外,塑造的是国家意志、主流话语在全社会内的统领地位。网络直播建构的是日常化的公众生活场景,不再以主流意识形态的建构、阐释和诉说为动机,而更多关注身边的事情和生活化的内容,虽然也带有媒介事件和仪式的性质,但更多是一种参与式民主,它不以强化某种共有的观念为目的,重在参与过程中的体验感。(2)网络直播服务对象与直播动机的流量逻辑:电视直播往往服务的是在政治或商业地位上具有统治优势的阶层的利益,技术和资源向其倾斜,它以占社会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为指导,服务的是国家发展和社会实践的全局性问题或重点性问题;网络直播服务的是普通的社会公众,主体更为多元,以迎合公众的需求为直接方式,网络主播和资本之间通过直播所建构的注意力来实现转化,因而网络直播往往有意无意地规避社会重大问题,娱乐与经济构成了网络直播的内在动机。(3)网络直播内容具有非公共性的典型特征:电视直播往往以高关注度的重大事件为内容,它体现出传播主体较高的专业水准,具有事先策划、精密安排、专业性强等特点;网络直播往往以公众感兴趣的内容为话题,展示的往往是日常生活中的场景和细节,迎合的是公众的新鲜感和窥探他人的欲望,具有非正式性、草根性、专业程度弱等特点。电视直播是公共性事件的集中呈现,是官方话语权力的延伸;网络直播使私人领域和公共空间的区隔被打通,是私人生活的集中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