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5 天价片酬反思

专题05 天价片酬反思

1.“天价片酬”产生的社会动因:(1)市场动因:影视产业市场化背景下,对市场收益的追逐使产业发展存在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倾向,从而成为市场和资本的奴隶。(2)艺人操守:文艺工作者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迷失了追求的方向,忘记了自身教化人心、捍卫精神家园的重任,忽视了自身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将对收视率、点击率、知名度、出场费的追求凌驾于演技、品德、质量之上。(3)行业生态:影视产业领域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盲目追星、过度依赖一线当红明星等问题,如影视剧收购“以星定价”,甚至不少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不仅助长了部分艺人自满自大的心态,也扭曲了影视行业的正常生态,导致影视行业的畸形发展。(4)社会环境:消费主义、拜金主义等思潮在中国的蔓延,催生了“一切向钱看”的不良价值导向,在监管薄弱但市场需求甚广的影视文化领域,这种拜金思潮更为严峻。(5)粉丝经济:影视作品在缺乏必要的收视率和市场收益保证的情况下,依赖一线当红明星“自带粉丝”进行营销宣传成为不少影视制作方的“救命稻草”,“天价片酬”是影视作品“唯明星论”的恶果。

2.“天价片酬”的社会危害:(1)节目质量:过高的片酬一方面挤压影视作品用于编剧、道具、布景等其他方面的支出;另一方面也会极大推高影视作品制作成本,从而影响创作整体品质,如影片内容漏洞百出、粗制滥造等。(2)影视行业:“天价片酬”和“阴阳合同”将催生影视行业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影响影视行业的产业秩序,进而不利于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3)税收制度:中国的税收制度旨在调整过高收入,保障社会公平,“阴阳合同”以偷逃税为目的,损害社会主义税收制度,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使税收制度无法实现其最终目的。(4)社会教化:明星过高的收入尤其是“天价片酬”极容易导致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思潮蔓延,误导青少年盲目追星,扭曲社会价值观。(5)明星自身:天价片酬将使一些明星不思进取,追求奢靡生活,背离“文艺是铸造灵魂的工程,文艺工作者是灵魂的工程师”的理念,葬送自身艺术前程。

3.“天价片酬”等问题的整治策略:(1)强化管理:影视有关管理部门通过政策、行政命令等方式加大对影视行业的约束、管理及监督,优化产业行业环境,平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2)明星素养:通过舆论监督、影视批评、行政手段等对明星艺人的道德素质、文化责任感进行强化,使其树立崇高的文化精神品格和艺术人文修养。(3)优化投入及分配机制:通过市场调节、行政干预和行业自律三种渠道建立科学合理的影视文化作品投入及分配机制,“充分尊重和鼓励原创,在投入和分配上体现创意和知识的价值”[11]。(4)评价标准:优化影视作品的评价标准,改变“明星决定论”,纠偏“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压缩明星在评价中所占比重,提升思想性及艺术性所占比重。(5)受众审美:“天价合同”市场哄抬明星身价与受众对明星盲目崇拜有直接的关系,加大受众的审美素养教育,提升其艺术修养、审美能力、道德情操、鉴赏水平,则有助于遏制“天价片酬”。(6)行业自律: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行业协会及影视机构多方联动出台影视行业的自律公约,形成有效的内在约束机制。

4.正面案例的思考与启发:近年来,以《人民的名义》《破冰行动》等为代表的影视作品可以看作影视产业领域颇有典型意义的正面案例,没有依靠当红明星和天价片酬依然能够获得不俗的市场收益和良好的口碑。其启示在于:(1)明星不是唯一卖点:热播电视连续剧《人民的名义》因市场效益和社会效益俱佳获得广泛好评,但该剧并没有依赖当红明星,也没有天价片酬,这意味着离开流量明星,影视作品如果重视故事和拍摄质量也能获得巨大成功。(2)作品质量是关键:影视作品在对自身质量缺乏信心的情况下不得不凭借当红的明星来炒作收视率和点击率,这对影视作品有百害而无一利,不少“天价片酬”作品“烂尾”证明“天价片酬”未必等于高质量。(3)两个效益兼顾:《人民的名义》等作品通过在题材、叙事、演技、拍摄、后期等方面的精心设计、策划、制作,实现了社会大众对影视文化作品“既有意思,又有意义”的期待。(4)艺人的典型示范:明星艺人属于公众人物,其演技、口碑、作风都会对社会大众形成潜移默化的示范,德艺双馨的艺人可以用自己的职业表现传播正能量,而不当的表现则会削弱核心价值观的传播。

5.文艺工作者及文艺作品的责任:中国语境下的文化艺术作品除却要植根市场经济的宏大语境,更要植根时代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自觉实现两个效益的统一。在2018年8月21日至22日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对文化艺术工作者的新要求:(1)突出作品质量:广大文化艺术工作者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用心用情用功抒写伟大时代,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书写中华民族新史诗”。(2)树立正确导向:文化艺术工作者“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自觉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用健康向上的文艺作品和做人处事陶冶情操、启迪心智、引领风尚”。(3)丰富文化市场:要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要坚定不移将文化体制改革引向深入,不断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12]


[1]姜卫东:《政论片——电视创作中的“超常规武器”》,载《新闻窗》,2011年第2期,第74-75页。

[2]姜卫东:《政论片——电视创作中的“超常规武器”》,载《新闻窗》,2011年第2期,第74-75页。

[3]赵玉明、王福顺:《中外广播电视百科全书》,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年版,第95页。

[4]邱沛篁、吴信训、向纯武等:《新闻传播百科全书》,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982页。

[5]韩梅:《电视专题片概念的迷失与追踪》,载《浙江传媒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第38-41页。

[6]余锐:《“宫斗”剧传播问题探析》,载《青年记者》,2012年第26期,第6-7页。

[7]刘晔原、郑璇玉:《“宫斗剧”的文化视点反思》,载《当代电影》,2012年第7期,第138-140页。

[8]贾梦雨:《宫斗剧的文化困境与价值迷失》,载《传媒观察》,2016年第2期,第51-53页。

[9]参见朱潇娴《女性主义视域下宫斗剧流行原因分析》,载《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0期,第206-207页。

[10]李新根:《谈古装电视剧创作与时代文化的互动》,载《中国电视》,2001年第11期,第57-59页。

[11]郭元鹏:《“生产过剩”是“天价片酬”的帮凶》,载《声屏世界》,2017年第10期,第71-72页。

[12]《习近平:举旗帜 聚民心 育新人 兴文化 展形象 更好完成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使命任务》,载《人民日报》,2018年8月23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