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互联网由“最大变量”转化为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必须科学认识网络传播规律,提高用网治网水平,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在中国新媒体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背景下,有效对各类新技术、新发明、新应用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让互联网各类新技术形态成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动力,是做好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构成。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党的领导,强化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指导地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既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党的领导可以确保互联网这一变量转化为推动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最大增量;可以确保互联网各项事业的发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让互联网发展技术的最新成果广泛惠及人民大众。
(2)依法治网,强化网络空间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网络空间秩序持续好转,其重要的原因也是重要的经验,即通过建立健全互联网空间治理法律体系,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的联动,从而将网络空间治理纳入法治轨道,确保互联网各项新技术、新应用、新发明、新业态始终在法治轨道下健康发展。
(3)捍卫信息主权,立足中国本土强化信息安全建设。信息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构成,网络空间治理需要坚持“以我为主”的原则,既要借鉴吸收海外经验,更要自主探索寻找适合本国的最佳路径,尤其要防范各种打着信息自由流通旗号对抗互联网治理的错位思路;充分在中西经验和智慧比较的基础上生成立足中国本土和中国实际的治理方案,增强自主解决网络空间难题的能力和水平。
(4)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空间多主体的联动治理。互联网平台中各级各类主体均是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力量,在享受互联网发展带来的便捷、便利和商业利益的同时,更需要恪守自己的道德底线、坚守法律法规,通过制度、机制、人才等的建设主动承担并落实主体责任。站在民族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充分协调不同治理主体的权责利问题,以“最大公约数”统筹各网络治理的行动,通过制度、机制、体制的一整套设计确保网络治理常态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