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网络流行语是网民的狂欢”这个观点?

5.如何理解“网络流行语是网民的狂欢”这个观点?

有不少观点认为,网络流行语是网民的“狂欢”式表达。例如,“都市丽人”“都市土狗”的自嘲和玩笑,到“你是我的神”“潘周聃”的“恶搞”和“鬼畜”,这些充斥着仪式狂欢的文化符号,无不受网民的欢迎。那么,网络流行语是否狂欢?巴赫金在解读拉伯雷的小说时对“狂欢”一词有明确解读,“狂欢不是供人们驻足欣赏的,它的参与者们置身其中,根据有效的规则来狂欢”[2]。其具体指的是在超越传统清规戒律的基础上,以平等的,世俗化的,迥异于其他严肃、呆板场合实现的主体性的释放。因此评价是否狂欢取决于是否体现了参与者的平等,是否迥异于以往严肃、呆板的场合,是否实现了主体性的释放等条件。因此,从网络流行语的语言特征上看,其迥异于严肃呆板的表达,具有狂欢的基础,关键在于能否释放主体性这个维度。在一些场景下,部分网络流行语既不是释放主体性(如某些用词是对主体性的禁锢)、也未体现出平等的姿态(如某些带有攻击性、贬损性用词),因而体现不出所谓的“狂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