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和新媒体出现后我国的舆论生态发生了哪些变化?
1994 年之后,中国的舆论阵地从传统媒体拓展到互联网媒体,以主流媒体在报网(台网)互动、报网(台网)融合的基础上延伸出来的新闻类门户网站(如人民网),带有商业和技术基因的互联网原生综合门户网站(如搜狐网),带有延时社交属性的 BBS(如天涯、猫扑),带有媒体和社交双重属性的微博等平台都成为重要的舆论阵地。(1)舆论表达的主体由精英向底层转化。随着舆论阵地向新媒体空间潜移,各级各类原本没有直接面向公众发声的群体也开始借助社交媒体进行意见表达,成为互联网空间中的新意见群体,相较于此前由媒体代表公众发声、极少公众可以直接面向社会发声的情况被改变,舆论主体日渐多元化。这使得网络舆论表达者的结构更加复杂,经历了精英群体独掌话语体系向中产阶层意见群体崛起再到底层主体性不断凸显强化三个演进阶段。(2)主流话语形成了更为强大的引领力。互联网时代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也在不断构筑各个舆论圈层中的影响力,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主流意识形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局面已经形成,线上和线下的同心圆已经构筑,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公信力不断增强;不同的舆论主体以主流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最大公约数,缔造了健康的舆论氛围。(3)各舆论场圈层化特征逐渐显现。互联网平台的多样化、主体的多元化构筑了基于“趣缘”“业缘”“学缘”“地缘”的舆论圈层,微博、知乎、今日头条、微信群、贴吧、豆瓣、B 站等各类不同的平台凭借自己的内容差异和技术属性,聚集了不同知识结构、文化背景、从业经历的群体,同时又形成了基于趣缘、业缘、学缘、地缘、事缘的流动性舆论圈群,各舆论圈层之间既有交叉,又有沟通壁垒。(4)舆论空间秩序有了法律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立足中国互联网事业发展的最新形势和抓好舆论工作的具体要求,不断探索网络空间的治理举措,形成了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的网络空间治理的法律制度体系,将网络空间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从根本上规训了资本和技术的发展方向,确保了网络空间和网络舆论免受商业资本的侵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