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6 朋友圈符号操纵的艺术:“晒”文化
自1994 年中国全面接入互联网出现 BBS 以来,“晒”文化就成为互联网中的一道风景线。2004—2005年的网络博客、2008年前后的SNS平台、2009—2010年的微博、2013年的微信朋友圈等都加速了“晒”文化的生产和传播,不断推动网络“晒”文化的形态由纯文字转向图文结合和视频化。2020年“凡尔赛文化”成为“晒”文化的典型,它用符号实现对社会现实的篡改,以求打造虚拟空间中的在线社交资本。
1.网络“晒”文化象征性互动理论:(1)象征性互动理论: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乔治·米德提出并由美国学者布鲁默、西布塔尼等学者进一步发展。该理论认为,人是具有象征行为的社会动物,人类的象征活动是一个积极的、创造性的过程。该理论认为,人类采用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来建构意义完成人际交流。(2)象征性互动理论的内容:人类通过符号来传递意义、产生相互的影响,因而符号所承载的意义是社会互动的产物;意义由人类根据环境及自我需求创造,意义在交流的过程中得到解释,人类根据意义来采取行动。(3)“晒”文化中的象征性互动:网络“晒”文化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互动行为,借助图片和文字符号建构关于自身身份、场景的表述,通过社交渠道发布图片和文字内容建立与他人的联系并完成象征性交流。在网络“晒”文化中,“晒”既是行为,也是目的。
2.网络“晒”文化与戈夫曼的“拟剧理论”:(1)戈夫曼的“拟剧理论”:戈夫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1956)中提出的“拟剧理论”及“前台—后台”行为为“晒”文化提供了最贴切的理论分析依据,戈夫曼把现象学和象征互动论结合起来,对日常生活中自我表现进行现象学解释。(2)“拟剧理论”的内容:戈夫曼认为,社会是一座舞台,人生就是戏剧,完全可以用戏剧演出的程式来解释人的行为。在人生的戏剧中,社会系统是剧作家,个人在社会系统所编的剧本中扮演一定的角色。每个人的生活都是演给观众看的一幕幕戏剧,其不是完全按照社会系统所规定的角色演出,而是每个人有一定的自由,按照他在人际关系中的地位,并参考别人对他的看法调整他的表演。(3)“晒”文化中的表演:“晒”文化是“表演”式的文化,是用户用筛选的符号元素组合呈现“表演者”具体面貌和整体状况,以达到让“观众”形成良好印象、给予积极评价的目标的表演文化。依据戈夫曼的理论,朋友圈是表演的舞台,信息发布者是演员,朋友圈中攀比炫耀、自我暗示等氛围是影响用户表演的环境机制。
3.社交的符号化与媒介化:(1)形象的自我建构:传播学、比较文学等领域研究认为,主体的形象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通过符号建构的,这涉及形象建构中的符号选择运用、自我对他者的想象及自我对他者想象的想象等。因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形象涉及“自我与他者”的关系、“媒介镜像、自我想象、他者想象”间的关系。(2)自我社交形象的建构:朋友圈中自我形象的建构是主体进行自我确认、自我暗示、表达自身优越感,借以改变、塑造或强化外界对自我印象的方式和手段;由于网络社交的虚拟化、非面对面特征,网络“晒”文化中,有所选择地使用各类符号的组合和“恰如其分”的修辞技巧是社交形象建构的重要手段。(3)虚拟社交中的形象资本:是传播主体适应媒介化社交的一种生存策略,社交媒体中的自我形象是媒介化社会个人形象的重要构成,良好的形象是个人重要的社交资本,是个人适应现代社会的“战略资源”或“社交软实力”;现代社会的社交向网络社群、社交媒体迁移的过程中,社交形象资本的价值和意义被放大,追求分享效果和技巧的“凡尔赛文化”就成为攫取社交资本的重要手段。
4.“凡尔赛文化”中的修辞术:(1)修辞术是符号欺骗:修辞术注重的是在素材给定的情况下对表达技巧、传播策略和手段的过度开发与运用,实质上是一种符号欺骗,是通过系列符号的刻意选择、表达技巧的交叉运用,用符号现实来修饰、包装甚至伪装社会现实,故可以将“凡尔赛文化”形象地比喻为朋友圈中的“装潢术”。(2)修辞术重塑社会现实:媒介与现实的关系通常表现为社会现实、媒介现实及观念现实的区隔,“凡尔赛文化”是一种符号化的媒介现实,但这种现实与以往最大的差异在于被言说的个体的主体性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释放,“自我”成为符号现实的主宰,掌控了前所未有用符号建构甚至再定义社会现实的权力。(3)欲望与“晒”的使用满足:尽管“凡尔赛文化”所建构的现实与社会现实差别甚大,但不能仅仅将其视为一种欺骗或虚伪呈现,更多情况下可视为一种欲望的投射及符号式的满足,即“凡尔赛文化”展现的场景反映了主体的欲望,“晒”行为本身是借用符号实现欲望的手段。
[1]石磊、崔晓天、王忠等:《哲学新概念词典》,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97-98页。
[2]陶东风、胡疆锋:《亚文化读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页。
[3]童兵、陈绚:《新闻传播学大辞典》,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年版,第128页。
[4]此上三条参见陶东风、胡疆锋《亚文化读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页。
[5]参见[美]阿尔伯特·科恩的《越轨男孩:团伙文化》,详见陶东风、胡疆锋《亚文化读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13页。书稿中由笔者根据其表述重新做了整理,科恩对亚文化产生过程进行的解释被称为“问题解决”理论,简而言之,亚文化的出现和其功能就是解决社会中的问题。
[6]参见何威:《从御宅到二次元:关于一种青少年亚文化的学术图景和知识考古》,载《新闻与传播研究》,2018年第10期,第40-59页。
[7]李康化:《在销售的文化》,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8-40页。
[8]李康化:《在销售的文化》,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40-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