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九、 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这是根据合同条款是否经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1.概念。格式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一方当事人提出,对方当事人仅能作出是否接受的合同,又称为附和合同、标准合同;反之,就是非格式合同、非标准合同、非附和合同。在实践中绝大多数合同均属非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现代社会经济分工和发展的产物,在当今社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①格式合同有利于节约交易成本;②格式合同有利于促进交易安全,预先分担风险,确定法律责任。[7]

2.区分意义。区分这两类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明确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一致,双方的义务、责任是否失衡。简言之,主要意义在于保障附和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意思表示的真实、自愿。法律对这两类合同的关注重点、适用的解释规则以及对合同条款的效力的审查标准都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