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酬
报酬是指定作方对承揽方完成工作所应支付的酬金。对于承揽方来说,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完成一定的工作而取得报酬。因此,报酬是承揽合同的主要内容。报酬与价款不同,在合同规定报酬时应注意区分。由于提供原材料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价值构成也不同。在原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时,承揽合同只存在报酬问题;在原材料由承揽方提供时,除了承揽人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定作人还应支付原材料的购买费用。这时,承揽人的报酬和原材料购置费的总和就叫价款。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明确规定报酬及原材料价款,规定报酬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原材料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