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的种类

二、承揽合同的种类

承揽合同的种类很多,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1.加工合同。它是来料加工合同的简称,指承揽人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按定作人的要求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支付约定报酬的合同。其特点是,原材料由或主要由定作人提供,承揽方收取加工费。

2.定作合同。它是指由承揽人自己提供原材料,并将原材料加工成产品交付于定作人,定作人支付约定报酬的合同。定作合同与加工合同区别的主要标志,在于原材料由谁来提供。

3.修理合同。它是指由承揽人用自己的技术、设备、劳力,将定作人不能使用的或已经损坏的物品修复到能够使用的状态,定作方给付约定报酬的合同。如家电维修、房屋修缮等。(https://www.daowen.com)

4.复制合同。它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的文稿或其他样品予以打印复制,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合同。

5.测试合同。它是承揽人用自己的技术、设备、知识、劳力为定作人提供的物品进行测试,定作人按约定支付报酬的合同。如机械设备的安装测试。

6.其他承揽合同。承揽合同除上述几种比较典型的合同外,还有检验合同、资料翻译合同、工作成果鉴定合同等种类,在此不再一一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