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承揽方式
2026年01月30日
五、承揽方式
承揽方式指承揽人完成工作的方式,即承揽工作是由承揽人独立完成,或是可与第三人共同完成。由于承揽合同的人身性,承揽人完成工作应由承揽人单独亲自完成,如此才能不违反定作人对他的信任。当然,在承揽合同中,需要完成的工作可分为主要工作和辅助工作。主要工作是直接影响到工作成果的工作,辅助工作对工作成果的完成起次要作用。对于主要工作,法律没有禁止其可转由第三人完成的规定,但对主要工作由第三人完成的,必须有当事人的明确约定,否则,定作人就有权解除合同。对于辅助工作,法律没有规定必须由承揽人完成,对辅助工作不能由第三人完成的,须有当事人的明确约定,否则,承揽人可将辅助性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当然,无论是主要工作或是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也无论定作人是否同意,承揽人都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向定作人负责,而不是由第三人直接向定作人负责。因此,在承揽合同中,当事人应明确规定承揽人的承揽方式。(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