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合同的概念、种类和特征

一、货运合同的概念、种类和特征

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按时、安全运抵目的地,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货运合同关系中往往涉及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三方,其中托运人与收货人一般为同一人,但两者也可不同的人。

货运合同通常依运输工具和方式进行分类,不同的运输工具和不同方式的运输合同,其性质、权利义务的设置、责任及免责事由有较大区别,如公路货运、航空货运和海上运输的内容就有很大不同。此外,运输合同还可根据货物数量进行分类,即大宗货物运输合同、集装箱运输合同和零担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有以下特征:(https://www.daowen.com)

1.依种类的不同或当事人的约定,运输合同既可为实践合同,也可为诺成合同。大宗货物的运输一般为诺成合同,而零担运输和集装箱运输则一般为实践合同,须以交付标的物为其成立要件。

2.货运合同可以采取留置方式担保。托运人或收货人不履行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可对货物予以留置,并于条件具备时,实现留置权。《铁路法》第22条及《合同法》第315条对此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