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承受

五、承受

承租人在租期死亡,与该承租人共同居住房屋者,承受该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上的地位。(https://www.daowen.com)

一般地说,在其他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在租期死亡,租赁合同终止。但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考虑到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多系其亲属,且具有共同生活关系。因此,《合同法》第234条明确规定,承租人死亡后,与该承租人共同居住者,可继续承租该房直至租期届满。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有权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