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要件
2026年01月30日
一、合同的成立要件
合同是否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合同是否有效则属于法律对已成立合同的价值判断问题。确立合同的成立要件,即要考察当事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终止了某些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只要这些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确定且可能履行,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协议即构成合同。合同的成立要件分为一般成立要件和特别成立要件。
1.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有:①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②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一致;③当事人各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所设立、变更或终止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可能履行。而每一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含下述三要素:①每一方完整地表达了将要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图,谓之效果意思或效力意思;②有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必需内容,至少表达了这些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方式,而不能残缺不全又不能补正,此谓目的意思;③每一方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将自己的内心意思(包括上述效果意思和目的意思)表示于外部,此可称为表示行为。(https://www.daowen.com)
2.合同的特别成立要件,则是依法规定或依交易惯例确定或依当事人特别约定的合同成立要件。例如,依交易惯例,要物合同应以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之一;当事人约定完成某种要式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式即合同的特别成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