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启示
借鉴他国实践并结合前文主要观点,笔者认为,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要高度关注收入总量同步和分配结构协调,重点处理好以下三对关系。
第一,处理好创新发展与收入提高的关系,确定符合创新导向的收入分配原则。共同富裕不是共同贫穷,而是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合理分配。从质量角度讲,1978—2017年,我国TFP年均增速约为3.5%,对经济增长贡献的平均值为36%;但2008年以后,TFP增速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已下降至30%以下。[32]通常来说,TFP是国民经济创新水平的体现,而创新既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又是衡量高质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因此,有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将是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任务。理论和实践均证明,创新是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原因。正如Jianhui Jian等[33]的研究发现,创新对人均GDP增长率的确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创新却不必然地改善收入分配格局,甚至会显著拉大不同群体的收入差距。比如,陈怡、刘芸芸[34]发现,技术创新对高收入分位人群带来的收入增长效应更大,对总体收入不平等也具有显著拉升作用;而且技术创新的回报率在城乡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且技术创新对城镇的回报率始终高于农村。从相反的角度看,收入差距的拉大也会对创新产生阻碍作用。程文、张建华[35]就发现,当进入中高收入阶段后,如果收入差距未能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而不断缩小,不仅自主创新将会受到抑制,经济增长也将陷入停滞。上述结论意味着要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首要问题是处理好创新驱动与居民增收的关系。在笔者看来,高质量发展是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提高国家创新能力是解决发展中所有问题的先决条件,包括降低收入差距和改善收入分配。为此,我们必须要确立能够有助于TFP贡献率提升的、符合创新目标导向的收入分配优化原则,促进两者在相互促进中同步优化。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在对创新型人才衡量标准和创新绩效评估原则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大力提高创新型人才的收入标准和增长目标,形成“创新引致收入增长”的社会共识标准;二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创新研发的支持力度,分配政策上要给予适度倾斜;三是要保护市场自由公平竞争的能力,确保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和要素自由流动的权力,形成“竞争力提高增收能力”的市场共识标准。此外,也要借助社会力量,全力做好有利于缓和收入差距的分配伦理与经济道德的建设。
第二,处理好高收入和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差距,明确适合国情的中等收入群体标准。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更不是“杀富济贫”,要承认一定的收入分配差距对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我国一直特别强调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但问题在于“超大规模”究竟是潜在优势还是现实优势呢?这些年来,居民有效消费不足和可持续性不强一直是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核心表现就是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总量及其规模比重不高。如表6所示,2018年虽然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人口规模在全国仅占29.5%,但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总支出约占全国总体的46.5%。因此,要想把我国所具有的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发展条件,就需要高度关注不同收入群体的分配结构,切实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收入及其人口比重。为此,一方面,要加大对极高收入者和极低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和转移支付力度,减缓中等收入者相对收入过度流向高收入者的问题;另一方面,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等收入标准及其群体范围。目前,世界银行对中等收入认定的下限是2.5万元人民币、上限是25万元人民币,如此之大的差距必然削弱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收入和规模的政策效果。实际上,在符合上述认定标准中,一国只有达到上限标准的人数规模越多,该国的消费能力和经济稳定性才会越强。
第三,处理好不同群体增收的关系,设计弹性可控的精准政策体系。收入分配结构调整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化过程,需要因时动态调整。这些年来,在脱贫攻坚政策驱动下,农村居民尤其是低收入农村居民的收入获得了更为快速的增长。新冠疫情发生以后,虽然居民收入仍然保持增长态势,但农民工和城镇居民两大群体却受到较大负面冲击。其中,农民工月均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工资性收入的实际增速分别是4.13%和3.9%,还不及上年收入实际增速的一半。特别是城镇人均可支配经营性净收入,2020年的实际增速仅为-2.3%,在所有群体中是唯一负增长的收入来源。虽然2021年恢复较快(实际增速14.2%),但2022年实际增速(3.8%)仅有上年的1/4。因此,不能认为城乡收入差距缩小或者不同群体收入差距缩小就一定是好事,要把收入差距合理化作分配调节的目标方向。结合我国实际,笔者认为,我们需要牢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条工作主线,牢牢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多种分配方式,重视对不同群体收入来源多样化与均衡化的政策支持,加强对城镇经济发展信心的重建和民间投资预期的引导。对农村居民而言,重点是增加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截至目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财产性净收入仅占其总收入的2%左右,这并不利于农村居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所以,我们要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推进宅基地流转、置换方式的创新,让农村可以凭借土地财产的抵押、担保、转让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对城镇居民而言,我们要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全面消除阻碍市场化的各类垄断和体制性壁垒,在规范监管的基础上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鼓励员工参股、创业和持有金融资产;与此同时,还要不断提高公共投入水平并驱动公共服务均等化,降低城镇居民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压力。对农民工群体来说,我们要探索扩大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方式,在就业、子女就学、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出台行之有效的政策。
总之,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础,收入分配调整必须有利于高质量发展要求。在推动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时候,要密切关注“收入总量同步”和“分配结构协调”,聚焦不同居民类别,不同收入组别,不同地理区域,不同行业,不同收入来源总量、比重与速度的协同问题,重点处理好创新发展与收入提高、高低收入差距和不同群体增收三对关系。
【注释】
[1]胡晓鹏,世界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2]习近平:《坚定信心 勇毅前行 共创后疫情时代美好世界——在2022年世界经济论坛视频会议的演讲》,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3]《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9页。
[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9页。
[5]《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537页。
[6]《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党建出版社2020年版,第57页。
[7]《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zhengce/2021-11/16/content_5651269.htm。
[8]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s://www.gov.cn/xinwen/2022-10/25/content_5721685.htm。
[9]权衡:《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现代分析框架及其争论》,《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10]董碧松、张少杰:《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基于消费需求视角的研究》,《生产力研究》2009年第18期。
[11]黄思宁、纪宏:《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的适度性协调增长测算——以北京市城镇居民为例》,《首都经贸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
[12]任碧云:《借鉴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推动天津市居民消费增长》,《天津经济》2009年第1期。
[13]乔榛、孙菲菲:《经济增长促进收入分配转型的中国式路径》,《学习与探索》2011年第3期。
[14]魏拴成:《实现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有效途径——职工持股制度》,《经济师》2010年第8期。
[15]张车伟、蔡翼飞、董倩倩:《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及其对中国的启示》,《经济学动态》2010年第10期。(https://www.daowen.com)
[16]Joseph Blasi,Douglas Kruse and Aaron Bernstein.In the Company of Owners:The Truth About Stock Options and Why Every Employee Should have Them[J].Academy of Management Perspectives,August 2003,pp.6—8.
[17]顾建平、朱岩:《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对我国分配改革的启示》,《经济研究导刊》2012年第8期。
[18]秦攀:《浅谈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1年第11期。
[19]胡晓鹏:《从GDP到居民收入:双倍增计划的内涵解读》,《社会科学》2013年第8期。
[20]雷明:《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与现实选择》,《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21年第12期。
[21]林兆木:《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理论动态》2021年第29期。
[22]贺立龙、刘丸源:《新发展阶段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政治经济学评论》2022年第3期。
[23]罗楚亮、李实、岳希明:《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变动分析(2013—2018)》,《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11期。
[24]胡晓鹏:《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逻辑关系与理论建构》,《社会科学》2022年第6期。
[25]熊园:《全面理解共同富裕:内涵、路径、目标、影响》,《国盛宏观研究报告》2021年9月5日。
[26]潘文轩:《共同富裕目标下政府转移支付“造血”功能的实现》,《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
[27]刘培林、钱滔、黄先海、董雪兵:《共同富裕的内涵、实现路径与测度方法》,《管理世界》2021年第8期。
[28]李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收入分配问题》,《政治经济学评论》2020年第1期。
[29]李实、杨修娜:《中等收入群体与共同富裕》,《经济导刊》2021年第3期。
[30]秦攀:《浅谈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1年第11期。
[31]魏拴成:《实现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有效途径——职工持股制度》,《经济师》2010年第8期。
[3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中国——培育中国经济增长新动能》,中国发展出版社2020年版。
[33]Jianhui Jian,Xiaojie Fan,Shiyong Zhao,Dong Zhou.“Business creation,innovation,and economic growth:Evidence from China’s economic transition,1978—2017”,Economic Modelling,Volume 96,2020,pp.371—378.
[34]陈怡、刘芸芸:《技术创新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基于不同收入人群的分析》,《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19年第2期。
[35]程文、张建华:《收入水平、收入差距与自主创新——兼论“中等收入陷阱”的形成与跨越》,《经济研究》201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