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语
上述对我国家庭教育地位的历史过程的研究表明,家庭教育的价值呈现出延续、弱化、回归和重塑的发展特征。一方面,无论是在国家法律制度的明文规定之中,还是在民间约定俗成的生活规范之中,家庭教育的社会价值都一直得到重视和倡导;另一方面,家庭教育又受到社会结构转型的冲击,实际发挥的功能不断弱化。进入新时代以后,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家庭教育的内涵从妥善抚养保护未成年人拓展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这都标志着家庭教育价值的重新回归。不仅如此,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国家政策话语又赋予家庭教育新的价值意涵。家庭教育地位的变迁史还启示我们,未来在发展家庭教育的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家庭教育地位的回归并不是以家庭代替学校,要避免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功能错位;二是家庭教育指导应以提升家长教育能力为目标,而不是以专业权威取代家长权威;三是家庭教育资源的开发并非要完全回归历史典籍,而是要对传统资源进行现代转化,以及挖掘活生生的日常生活资源。
【注释】
[1]何芳,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2]马镛:《中国家庭教育史》,湖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46—47页。
[3]例如,唐律规定:“诸子孙违反教令,及供养有阙者,徒二年”,参见长孙无忌等:《唐律疏义》卷二十四,《丛书集成初编》第779册,第525页。清律则定为:“凡子孙违反祖父母、父母教令,及奉养有缺者,杖一百。”参见徐本、三泰等:《大清律例》卷三十,影印《四库全书》第673册,第47页。
[4]中华文化通志编委会:《中华文化通志·学术典(6—058)法学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10页。
[5]蒋传光:《中国古代的家法族规及其社会功能——“民间法”视角下的历史考察》,《东方法学》2008年第1期。
[6]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版,第381—386页。
[7]石中英:《当代家庭教育问题的社会根源》,《中华家教》2019年第C1期。
[8]Stanley K.Schultz.,The culture factory:Boston public schools,1789 —1860,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3,p.55.
[9][美]维维安娜·泽利泽:《给无价的孩子定价:变迁中的儿童社会价值》,王水雄等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9页。(https://www.daowen.com)
[10]陶艳兰:《塑造理想母亲:变迁社会中育儿知识的建构》,《妇女研究论丛》2016年第5期。
[11]安超:《拉扯大的孩子:民间养育学的文化家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206—248页。
[12]Christopher Lasch,Haven in a Heartless World:The Family Besieged,New York:Basic Books,1995,p.15.
[13]沈壮海、王培刚、王迎迎:《中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报告(2016)》,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286—287页。
[14]张士闪、马广海、杨文文:《中国传统节日的传承现状与发展策略》,《艺术百家》2012年第5期。
[15]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21),国家统计局网,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21/indexch.htm。
[16]聂钦宗:《关注低生育意愿:从“政策性”到“内生性”—上海市民生育意愿调研报告》,《统计科学与实践》2021年第7期。
[17]尹秋玲、夏柱智:《家庭抚育模式:农村青年妇女低生育意愿的分析视角》,《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
[18]吴帆、李建民:《中国面临生育危机风险的三个信号:低生育率、低生育意愿和生育赤字》,《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
[19]王永固、许家奇、丁继红:《教育4.0全球框架:未来学校教育与模式转变——世界经济论坛“未来学校:为第四次工业革命定义新的教育模式”之报告解读》,《远程教育杂志》2020年第3期。
[20]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让亿万孩子同在蓝天下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十三五”期间教育信息化有关情况介绍》,教育部网,http://www.moe.gov.cn/fbh/live/2020/52692/sfcl/202012/t20201201_ 502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