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的道德形上学
宋明理学是儒、释、道三教长期冲突融合的结果,由于它吸收中外文化之长,发展为中国古代文明的高峰,也发展为世界文明高峰之一,而传播影响东亚、南亚各国。
理学是道德形上学的重建,是宋明时期特有的哲学理论思维形态。明末清初,中国社会出现了所谓“天崩地裂”的局面。许多知识分子对严酷的社会现实进行了历史反省,将明亡的原因归结为理学的空谈心性。从此,空谈心性,祸国殃民,几成宋明理学的历史定论。尽管他们看到了明朝覆灭的部分思想诱因,但未能说明导致明儒空谈心性更为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而且单纯用学术思想来担当明亡的历史责任,也不符合历史实际。“五四”以来,人们对宋明理学基本上是否定的,所谓反封建的批判矛头也主要指向宋明理学。不少人认为,理学是“吃人”的礼教,是替封建统治效劳的反动学说,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一股浊流。可以肯定地说,哲学的、思想的批判是促使旧的宗法制度和观念向新的社会意识形态转变的必要手段。但“五四”以来对宋明理学的批判,也有其偏颇,既没有严格区分作为学术文化思潮的理学与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理学之间性质上的差别,也没有正确处理学术批判与政治批判之间方式上的不同,以致宋明理学中合理的、有价值的学术文化精神得不到客观地分析和积极地弘扬。可见,对宋明理学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对其学术思想内涵和性质的体认,亦是曲折而漫长的。
宋明理学是什么?从朱熹和吕祖谦共同编辑的《近思录》中,可窥其梗概。此书章次的确定,材料的取舍,都体现了他们的道学思想。此书共分14卷:1.道体,2.为学大要,3.格物穷理,4.存养,5.改过迁善、克己复礼,6.齐家之道,7.出处进退辞受之义,8.治国、平天下之道,9.制度,10.君子处事之方,11.教学之道,12.改过及人心疵病,13.异端之害,14.圣贤气象。《近思录》作为理学入门之书,基本上概括了宋明理学的内涵。朱熹说:“盖凡学者所以求端用力,处己治人之要,与夫辨异端,观圣贤之大略,皆粗见其醒概。”(《书近思录后》,《朱熹集》卷八十一,第4170页)元代撰《宋史·道学传》,基本上依此而陈述。认为三代之时,便以道为政教、职业、讲习,没有一人一物不受道的恩泽,以成其性情。孔子使圣人之道昭明于世,至孟子而无传,道统便中断了。周敦颐得圣贤不传之学,推明阴阳五行之理,掌握天命人性;张载极言理一分殊之旨,道之大原出于天;二程融会贯通帝王传心之奥和初学入德之门;朱熹以格物致知为先,明善诚身为要。后世君主,要恢复天德王道之治,必来此取法,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说明了“道体”的演变,格物穷理,明善诚身的存着工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等。
朱熹和吕祖谦所概括的14个问题,其基本内涵是以道体为核心,以穷理为精髓,以居敬、明诚为存养工夫,以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实质,以成圣为目的。据此略述于后:
第一、以道体为核心。所谓道体,就是指在自然和社会在场背后或之上,有一个隐在的、根本的原理、道理,即形而上的存有。这便是理学家所说的“所当然之则”和“所以然之故”。此“则”与“故”即是原理、道理。“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答黄道夫》,《朱熹集》卷五十八,第2947页)。形而上存有自身是“寂然不动”、“无造作”、“无计度”,然却能“感而遂通”,或“感应之几”,是自然最终根据和社会的终极关怀。这个道体,在宋明理学的主流派程朱那里便是理,此理是性与理的融突和合;在陆王那里便是心,此心是心与理的融突和合;在张(载)王(夫之)那里便是气,此气是气与理的融突和合。他们都以道体一理的核心范畴之一,而构建其主理、主心、主气的哲学逻辑结构。在非主流派王安石那里道体便是道。“道有本有末。本者万物之所以生也,末者万物之所以成也”(《老子》,《王文公文集》卷二十七);在苏轼、苏辙那里亦是道,“夫道之大全也,未始有名”(《昆陵易传》卷八)。虽各派外在形式各异,但认为自然和社会在场背后有一形而上的道体,则大体认同。试图以理学思想回应自然、社会的挑战,追求其原因或根据。
第二,以穷理为精髓。“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无论是对于自然,社会形而上存有天理的体认,或是人生伦理道德的践行和人格理想的完成,穷理是其根基。在某种意义上说,穷理不仅是对理(道体)的自省和回归,而具是“圣贤气象”的人格理想的自觉,即所谓“脱然有悟处”,“豁然有个觉处”(《朱子语类》卷十八)。穷理既是“欲知事物之所以然与其所然者而已”,亦是“尽性至命”,“寻个是处”(同上),追求性命的根源。因此,理有未穷,知有未尽;不能穷得理,不能尽得性;不能穷得理,不能尽得心。穷理是贯通道体、理、性、命、心的枢纽,是明明德的工夫。所以后来陆世仪概括说:“居敬穷理四字,是学者学圣人第一工夫,彻上彻下,彻首彻尾,总只此四字”(《思辨录》卷二)。理既是超越的形而上存有,又是一种条理、法则、规范;它是普遍地统摄一切的所以然,与建筑在所以然基础上的作为行为准则的所当然。因而,抓住穷理这个精髓,便能联结“天人合一”,“己与天为一”(《朱子语类》卷六十一)的万物与我同体的境界,“万物与我为一,自然其乐无涯”(《朱子语类》卷六十)的和乐的理想世界。
第三、以存天理,去人欲为存养工夫。理作为人和物之所以为人和物的真正的内在根据,它在神化伦理纲常的同时,把人的存在,人的本性,人的价值,提升为形而上存有的理,而赋予人生和世界真实、永恒、崇高的价值。这样人生和社会便获得真、善、美、光明的意义,这便是“天理”,与它相对待的便是人欲,是人的存在、本性、价值未提升的感性情欲的生理层面,处在这个层面的人之所以为人的尊严和价值,并没有获得自觉或自由,这便是“人欲”。尽管人欲并非都是恶或不好,但亦属于居敬、诚身的存养工夫所需要除去之列的东西。宋明理学中的主流派和非主流派,都在理与欲、义理与功利、公与私等的冲突中,强调理、义理、公的方面,以控制欲、功利、私的方面。主流派程朱陆王都以“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为圣人心传的秘旨。强调以道心制约人心,以公灭私,以理去欲,以找回唐末五代以来被破坏了的伦理规范和价值理想,重新发扬“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一箪食,一瓢饮,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的乐感精神,重建精神家园和价值理想。
第四,以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实质。理学既具有超越的理性精神,又具有当下的实践精神。他们推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四书,并非以正心诚意,修身养性为独善其身,而是以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匹夫之责。张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之道”的精神;程颢的“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知尽性至命,必本于孝悌;穷神知化,由通于礼吊。辨异端似是之非,开百代未明之惑”(《明道先生行状》,《河南程氏文集》卷十一,《二程集》第638页)。人与天、地,作为三才,人是天地的中心,天地无心,以人心为心,自然、社会由人而有价值和意义,“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正蒙·乾称篇》,《张载集》第62页)。这样,人对天地负有特殊的义务,也对生民具有“立道”的特殊责任,这便是人作为人而存在的尊严和价值。人只有把“尽性至命”与孝悌忠信相融合,“穷神知化”与“礼乐”相融合贯通,把“理”这个普遍的原则、原理与人的现实伦理道德、行为规范的冲突融合起来,才能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目标。
第五,以成圣为目的。宋明理学家大多都以辟佛老,辨异端,弘扬圣人之道为文化使命,“谓孟子没而圣学不传,以兴起斯文为己任”(《明道先生行状》,《河南程氏文集》卷十一,《二程集》第638页)。只有兴起圣学,才能学作圣人。在中外文化融合中,特别在佛教文化挑战下,出现儒衰佛盛的形势,理学作为对佛教挑战的回应,是民族理论思维的自觉。狭隘的民族意识对中外文化的交流并非有益,这在当时并非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认知,而是从民族文化削弱的情感出发,认为是传统儒学的屈辱。韩愈,孙复都带有情感的色彩。孙复说:“矧以夷狄诸子之法乱我圣人之教,其为辱也大矣”(《儒辱》,《泰山学案》,《宋元学案》卷二)。张载、朱熹都有民族意识,直至王夫之仍指出“羯胡主中国而政毁,浮屠流东土而教乱”(《论蓼莪二》,《诗广传》卷三)。理学批佛,是民族文化思想精神的自省。理学家这种自省,不是封闭地拒斥,而是开放地接纳,所以理学家都出入佛老,又融突佛老于儒,从而建构了有别于佛老的新儒学的理论形态。
理学吸收佛道成佛、成仙的修炼工夫和过程,提出了儒教成圣的标准、内涵、功夫等等。周敦颐便具体探讨了成圣的可能性和人性的根据,圣人之为圣人标准,成圣的仁、义、中、正、公的内容以及主静窒欲,改过迁善的成圣工夫。“成圣”是理学的人格理想和终极关怀。
宋明理学是指在外来印度佛教文化哲学与本土道教文化哲学挑战下,将滞留于伦理道德层次的心性之学,从形上学本体论层次给以观照,使传统儒学以心性为核心的伦理道德和价值理想建构在具有理性力度的形上学本体论思维之上,通过诠释心性与本体、伦理与天道的联结以及人与生存世界、意义世界和可能世界的关系,使儒家道德学说获得了形上性和整体性的论述,传统儒学内部的逻辑结构、价值结构、道德结构等经此调整,获得了新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