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桑、学校
语古之圣君,必曰尧、舜;语古之贤相,必曰稷、契。盖尧、舜能知天道而顺承之,稷、契又知尧、舜之心而辅赞之,此所以为法于天下,而可传于后世也。天之道,好生而不私,尧与舜也,亦好生而不私。若“克明峻德”至“黎民于变”,“敬授人时”至“庶绩咸熙”,此顺承天道之实也。稷播布百谷以厚民生,契敷五教以善民心,此辅导尧、舜之寡也。是议也,出书之首篇曰尧典、曰舜典。臣自十七、八时,已能诵说,尔后温之、复之、推之、衍之、思之又思之,苦心极力,至年五十始大晓悟。以是参诸往古,而往古贤圣之言无不同,验之历代,而历代治乱之迹无不合,自此胸中廓然无有凝滞。断知此说,实自古圣君贤相平天下之要道。既幸得之,常以语人。而人之闻者,忽焉茫焉,莫以为意。察其所至,正如臣在十七、八时。盖无臣许多思虑,许多工夫,其不能领解,理固亦然。然问与一二知者相与讲论,心融意会,虽终日竟夕,不知其有倦且怠也。盖此道之行,民可使富,兵可使强,人才由之以多,国势由之以重,臣夙夜念之至熟也。今国家徒知敛财之功,不知生财之由。不惟不知生财,而敛财之酷,又害于生财也。徒欲防人之欺,不欲养人之善,所以防者为欺也,不欺则无事于防矣。欲其不欺,非衣食以厚其生,礼义以养其心,则亦不能也;徒思法令之难行,不患法令无可行之地。上多贤才,皆知为公;下多富民,皆知自爱,则令自行,禁自止。诚能自今以始,优重农民,勿使扰害,尽驱游惰之民,归之南亩,岁课种树,恳谕而督行之。十年以后,当仓库之积,非今日比矣。自上都、中都下及司县,皆设学校,使皇子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从事于学,日明父子、君臣之大伦,自洒扫、应对至于平天下之要道。十年之后,上知所以御下,下知所以事上,上和下睦,又非今日比矣。能是二者,则万目皆举,不能此二者,则他皆不可期也。是道也,尧、舜之道,好生而不私,唯能行此乃可好生而不私也。孟子曰:“我非尧、舜之道,不敢陈于王前。”臣愚区区、窃亦愿学。
同前书,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