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民以察我道”的重民思想
在儒家经典之中,很早就提出了“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敬德保民”主张,特别是孟子“保民而王”的“仁政”思想,可算是儒家学说中的进步思想成分。魏了翁出身于平民家庭,他对这些优良的思想成分自然容易有所继承,“观民以察我道”的重民思想就表明了这一点。他说:“抑不知民与天一也,安有欺民之事而可以应天?亦安有为欺天之事而可以助民?”(《文集·特班奏事》)这个说法虽然带有浓厚的天命论色彩,然而结合当时流行的思想意识来看,这个“天”无疑是指天理。在魏了翁看来,天意与民意是一致的,欺民就是欺天,欺天就是欺民,这种行为是天理所不能容的。他警告统治者不可作欺民之事。因此,他强调:“为政不害于民”。他说:“为政不害于民,得使尽力耕耘,自事生产,故百姓和而年岁丰也。”(《春秋左传要义》卷7)这种把民和天看得同等重要的观点,在当时的封建士大夫中,确实是难能可贵的。虽然其出发点是为了巩固封建政权,但他毕竟认识到,首先必须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才能达到使国家巩固,只有不害于民,才可能使劳动人民得以积极从事生产活动,从而做到民和岁丰。为此,他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在上位,思利于民,欲民之安饱,是其忠也”(《春秋左传要义》卷7)。这就为“忠”的内容赋予了新的含义,他不认为仅仅把对君主的愚忠看做是“忠”的全部内容,而把关心民众疾苦,改善他们的生活,使之得到安定和温饱也看做是“忠”的一个重要标志。当然,这也是与忠君有着直接联系的。
从上述观点出发,魏了翁大胆而深刻地揭露了南宋王朝的“欺民之事”,他说:“今钱荒、物贵、赋重,敛烦,独仰岁以为生,将救民于垂死。”(《文集》卷99,《天庆节祈雨醮词》)他对当时社会上的贫富两极分化之原因也进行了揭露,魏了前指出:“富者弥富,骄奢而难治;贫者益贫,饥寒而犯法。且贫者资富而至贫,富者削贫而为富。恶民之富乃是愍民之贫。”(《春秋左传要义》卷27)。他提出消除这一恶果的办法是“使贫富均而劳逸等”(同上)。这种“均贫富,等劳逸”的说法,竟然出自一位封建地位阶级思想家魏了翁之口,其与当时农民起义军“均贫富,等贵贱”的革命口号几乎同出一辙,确实值得加以玩味,从这个观点来看,我们更可以了解到魏了翁重民思想的可贵之处。对于当时农民群众反抗地主阶级的斗争,魏了翁同样是站在地主阶级统治者的立场上加以反对,他也把起义的农民称之为“盗”,然而,他又认为,农民之所以为“盗”,是因为那些贪官污吏用暴力逼迫所至。他说:“民非自暴,吏诲之盗。”(《文集》卷20,《处士高君墓志铭》)所谓“吏诲之盗”,意思是认为那些贪官暴吏本身就是残害人民的盗贼,他们就是强盗们的老师,老百姓之所以为“盗”,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他又说:“使民无所蓖,是为盗而寇民者,吏也。而民贫贼兴,则善良受其害,此千载一律。”(同上)短短的两句话,对封建剥削阶级统治下“官逼民反”的根源揭露得十分深刻。从历史经验上讲,“民贫贼兴”,历来如此,民为什么贫?归根结底是剥削和压迫造成的。上述言论反映了魏了翁敢于面对现实,不回避矛盾,能够仗义直言,大胆地批判封建制度下的主要弊端,表现了他的重民思想的可贵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