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分斋教学”的教学制度

3.创立“分斋教学”的教学制度

分斋教学是“苏湖教法”的核心和精华,也是胡瑗教育思想和实践中最富有创新意义的内容。

汉唐以来,学校教育和选拔人材均以经书词赋为主要内容,各级各类学校都以传授儒经、教习诗赋为主要任务,所授经书专重训诂注解,所授诗赋唯尚浮华声律文词,既不能了解圣贤之遗意,又缺乏道艺、德行之实,更不能有治国理政的真实本领和才能。胡瑗针对这种情况,在“明体达用”的思想指导下,创立了分斋教学的教学制度。在他主管的学校中,分“经义”和“治事”两斋,“经义(斋)则选择其心性疏通,有器局,可任大事者,使之讲明六经”。[5]经义斋的学生要学习六经经义,通晓儒家经典,有较高的学术、道德修养,可充任较高级的统治人才,为朝廷的政、法、刑、教等各方面出谋划策。基本上是培养一批文职官员。治事斋中又分为治民、讲武、堰水、历算等科,“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摄一事(或专或兼,各因其所长而教之——《四库备要》本注),如治民以安其生,讲武以御其寇,堰水以利因,算历以明数是也”。[6]就是说,治事斋的学生,每人可以选学一个主科,还要兼学一个或几个副科,培养各职能机构和部门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人材。《程氏遗书》称:胡瑗“在湖州置治道斋,学者欲明治道者,讲之于中,如治兵、治民、水利、算数之类”。

胡瑗的分斋教学和在治事斋中设主、副科的教学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创新,他把民、兵、农、算等实用学科正式纳入正规学校之中,与经义斋处于同等的地位,改变了以儒经为主的单一的教学制度。唐代以来,虽设有武、律、医、算、书等专门学校,但其地位较同级官学要低下得多。胡瑗使之变为一学两斋的制度,保证了经义与治事的同等地位。特别是主副科制度,使学生更便于发挥自己的才能。正如黄宗羲所说:“盖就先生之教法,穷经以博古,治事以通今,成就人材,最为的当。”[7]这种新型的教学制度,在中国教育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对后世的教育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最突出的例子是颜元在明末清初为漳南书院拟定的“教育计划”,分设文事、武备、经史,艺能、理学、帖括等六斋,直接借鉴了胡瑗分斋教学的思想和经验。

分斋教学和主副科制度在世界教育史也有重要意义。实际上,这种制度是文、理分科教学和必修、选修科目制度的先声。最先创立并实施分科教学和必修、选修制度的是在中国的北宋时期,早于世界各国四百年之久。

值得注意的是,胡瑗的分斋教学,经义、治事并重,实际上突出了治事诸科的地位,为自然科学和专门技能的教育开辟较广阔的途径。这在中国教育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遗憾的是,明清之后由于封建制度逐步走下坡路,统治者的注意力更集中在控制思想维护统治地位,致使这种先进的合理的教学制度长期被扼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