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教育思想
许衡的道德教育思想是在其人性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他认为人的形体中具有天赋于人类的“良心”。“良心”中蕴藏着天地万物之理,即谓之“性”,亦谓之“明德”。“良心。原是纯粹至善的,“人之良心本无不善,由有生之后,气禀所拘,物欲所蔽,而其私意妄作,始有不善。”[24]因受生之初,机会不等,禀气遂有差等。有清的浊的、美的恶的。气禀得清的,则为智,气禀得浊的则为愚,气禀得美的则为贤,气禀得恶的则为不肖。全清全美,明德全明,谓之圣人,全浊全恶,明德全昧,谓之恶人。清美之气所得的分数,便是明德存得的分数,浊恶所得的分数,便是明德堵塞了的分数。每个人清、浊,美,恶分数不齐,多寡不一,所以人类的品质便千差万别,等第悬殊。但大体区分为三品:明德止存得二三分的,则为下等品质;存得七八分的,则为上等品质;存得一半,则为中等品质。各种品质虽得自受生之初,并非固定不变的,“明德在五分以下,则为恶常顺,为善常难,在五分以上,则为善常顺,为恶常难,明德正在五分,则为善为恶,交战于胸中而未定,外有正人正言助之,则明德长而为善,外有恶人恶言助之,则明德消而为恶。”[25]由此,他得出结论:人的良心本来是善的,其所以为恶,一因气禀所拘,一因物欲所蔽。所以,道德教育的功用有二:一则培养已有的善端,开发未来的善端,一则防止未来的恶端,革除已有的恶端,“养其良心之本善,去其私意之不善,其上者可以入圣,其次者可以为贤,又其次者不失为善人。”存善养性,除恶革弊,是道德教育的基本原则。
道德修养是许街道德教育思想中的重要内容,许衡自年幼时便很注重道德方面的学习。据《宋元学案》卷九十《鲁斋学案,附录》记载:“先生幼与群儿嬉,即尽坐作进退周旋之节,群儿莫敢犯”。及长,“凡丧祭嫁娶必征诸古礼以倡其俗。学者浸盛。家贫躬耕,粟熟则食,不熟则食糠覈菜茹,处之泰然,有余即以分族人及诸生之贫者。人有所遗,一毫非义,弗受也。姚枢尝被召入京师,以其雪斋居先生(即许衡),命守者馆之,拒不受。庭有果,熟烂堕地,童子过之,亦不睨视而去。”可见在道德修养上许衡对自己,对家人,甚至对小孩子,都是要求极严格的。这是因为在他看来,甘于贫贱才能使人成为“志士仁人”,而在日常生活中不加提策,一味怠惰只能使人滋生邪恶。他说:“贵为公相不可骄,当知有天下国家以来,多少圣贤在此位。贱为匹夫不为耻,当知有古昔志士仁人,多少屈伏甘于贫贱者。”“日用间若不自加提策,则怠惰之心生焉。怠惰心生,不上于悠悠无所成,而放僻邪侈随至矣。汲汲焉毋欲速也,循循焉毋敢惰也。非止学问如此,日用事为之间皆当如此,乃能有成”。[26]在这里,许衡将日常事中的道德培养问题提了出来,要求人们予以重视,虽然其所说的道德修养属于封建伦理道德的内容范围,但他提出的这种方法是值得今天的思想教育工作者借鉴的。
在道德修养的方法上,许衡根据理学思想中变化气质的原理,提出了持敬、谨慎、审察等一系列的主张。他说:“凡事一一省察不要逐物去了。虽在千万人中,常知有己,此持敬大略也”。[27]许衡在这里把持敬的要旨说成“不要逐物”,这里面有明显的宋代理学的影响,反映了儒家道德修养理论中的“克己”、“内省”、“去物欲”的传统。
在许衡看来,当人独处时,其心不接外物,自然没有物欲昏蔽的问题,而临事应物之后,其心接物,就必然受到物欲的影响。在这两者之间,心的动与静是起关键作用的。因此,注重持敬的修养方法,“身心收敛,气不粗暴”,“如恐鬼神临之,不敢少忽”。[28]“心里常存敬畏”,“戒慎而不敢忽”,“恐慎而不敢慢”[29],要惶惶不可终日地警惕不善之念的出现,以求“存天理之本然。”具体地说,所谓的“敬”就是要敬本身,而“敬身之目;其则有四:心术、威仪、衣服、饮食。有此四目,则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之间,无施不可。”[30]如果一个人能依此涵养,其心静如“明境止水,物来不乱,物去不留”,就可以达到相当高的精神境界,具备“圣人之心。”
在持敬过程中,许衡特别注重“谨慎”的作用。他认为在心动与不动之间要保持明确的界限,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努力做到“谨慎”。据他说,心与外物接触之时,乃是“一念方动之时也。一念方动,非善即恶。”[31]正因为人的好坏善恶常常决定于一念之差,所以采取防微杜渐的方法,将不善之念禁绝未萌之时是非常重要的。至于如何防微杜渐,确实做到谨慎,这还要看一个人是否能有审察的功夫。这种审察不是向外的观察,而是一个人通过自省自悟的自觉,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封建伦理道德的标准。只有时常进行自省自悟的审察,人们才能自觉地谨慎、持敬,保持他本然的善。
总之,许衡的道德修养理论在相当的程度上是继承宋代理学的,他要通过兴学办教育来促进社会的进步,风俗的净化,社会的安定,学术的繁荣。他融合朱陆两大学派的道德教育思想,特别使道德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更具有实效性和灵活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