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桓公弑立
隐公既长且贤,摄国当政,他南面数载,实无甚败德。他在行君位之政时笃守居摄之义便是很好的说明。他的生母声子去世后,既没有给诸侯发讣告,安葬后也没有回到祖庙号哭,更没有把神主放在她婆婆神主的旁边,《春秋》只称其为“卒”而不称“薨”,只是因为她是隐公生母而称之为“君氏”。桓公母仲子死后则不然,隐公五年九月,特为她建成了宫庙。在祭庙献演万舞时,隐公特意询问了执羽舞人的人数,以能合于礼法。
不过,据记载,隐公也有过一次违礼的行为。五年春,隐公打算到棠地(今山东鱼台境内)观鱼。臧僖伯极力加以劝阻,说:“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然而,尽管如此,隐公仍以“吾将略地焉”为借口,到棠地“陈鱼而观之”。当时,隐公往而观鱼时,僖伯称疾不从。僖伯去世时,隐公痛心地说道:“叔父有憾于寡人,寡人弗敢忘。”于是加一等级安葬僖伯。
隐公摄政10余年,桓公已经长大。因此,隐公打算把国君的位子交给他。并让人在菟裘(今山东泗水北)建筑房屋,准备养老了。然而隐公没有想到,突然萧墙生变,自己连性命也赔了进去。
原来,鲁国宗室有一位公子翚,字羽父,此人一向恣意专行。隐公四年诸侯伐郑时,宋公使来鲁国乞师,隐公推辞了,他却固请以师会之。隐公十一年(前712年),为了求得太宰的官职,他又请杀掉桓公。当听说隐公欲还位于桓公时,羽父害怕了,便反过来向桓公诬陷隐公而请求杀掉隐公。
隐公还是公子的时候,曾与郑国人在狐壤作战被俘。被囚禁在郑大夫尹氏那里。隐公贿赂尹氏,并在尹氏的祭主钟巫神之前祷告,于是就和尹氏一起回国,而在鲁国立了钟巫的神主。十一月,隐公将要祭祀钟巫,在社圃斋戒,住在寪氏处。羽父趁机使人刺杀隐公于寪氏家中,而立桓公为国君。又把弑君罪名推到寪氏头上,派人攻打寪氏,枉杀许多寪氏家人。桓公也没有按照国君规格为隐公举行丧礼。
对于桓公弑隐公而自立,韩席筹曾有过一番议论:
隐之为君,于义未为不正也。乃欲追成父志,俟桓少长而授国焉。故凡隐之立,为桓公也。为桓公者,宜如何感激报称,敬爱君兄,而恪遵教训。乃齿未及冠,遽信贼臣之言,为此篡逆。呜呼,若桓者,可谓鲁之乱臣贼子,而春秋之罪人矣。或曰,翚请杀桓公,隐不听,翚惧,乃潜隐于桓而请杀之,则桓未与乎轼君可知矣。曰否,隐摄位而将授桓,国人所共知也。桓不有欲速之言,翚何由动心。翚之请杀桓者,知隐不去桓,而桓将不利于隐也。不然,知隐之让桓甚诚,何为无端而请杀桓耶?隐闻翚之言,不能诛翚而让桓,是隐之过也,东坡尝惜其不敏于智矣。然犹失之仁柔。若桓听翚之谮,不能执之以告君,又不以严词禁阻,而其心不可问矣。然犹可诿之初不及料。及君既弑矣,而欣然行即位之礼,庇贼不讨,葬不成丧,又何以自解乎?吾尝疑仲子之祯祥,及翚之请杀桓公为莫须有之事,皆桓之子孙饰词造作以明其为嫡,而抵其弑逆之罪,读此篇而益信。[26]
透过这篇议论,桓公之弑的内情可谓昭昭然矣。
桓公与隐公不同,他即位之后,当政18年,违礼的举动实在不少。当然,这也与当时天子衰微,对诸侯失去统驭力量有关。据说,周时,天子每隔几年要到全国各地去巡视一番,以考察诸侯的政绩,称为“巡狩”;而诸侯也要在一定时间到王都朝见天子,称为“述职”。然而,平王东迁以来,“巡狩”、“述职”之事渐少。郑国原有参与周天子祭泰山的义务,故在泰山下有“祊田”,田中收入以供祭祀之用。鲁又有“许田”,距周王室不远,是鲁君朝见天子的驻足之地。在天子无力“巡狩”的情况下,郑之“祊田”便无用了,欲交换鲁之“许田”,但隐公时,或由于考虑有朝王之用,这种交换没有成功。桓公刚刚继位,便答应了郑人以“许田”交换“祊田”的请求。这个交换的成功,既表明天子巡狩礼的崩坏,也说明诸侯朝王“述职”礼的衰败。
按规定,诸侯新即位,在为去世的君主治丧结束后,应当去朝见周天子,天子按其原来的爵位赐以衣冠和圭璧等礼器,称为“受命”。东周时,多改为派人向周王“请命”,周王则派人把册命送去,谓之“赐命”。在鲁国,隐公摄位,自不会向天子“请命”。而桓公在位时也没有请命于王室。直到桓公死后,其子庄公才派人“请命”于周天子,所以,直到庄公元年(前693年),周王才派荣叔册命桓公为合法鲁君。
桓公典型的违礼之举,是他即位次年将宋国贿赂的郜大鼎置于鲁太庙(即周公庙)中。郜国为一姬姓小国,其国境约在今山东成武东南,其始封者为文王之子。部国灭于宋后,其所铸鼎亦归于宋。桓公二年(前710年),宋发生内乱,其太宰鉴于战争连年,民不堪命,遂借机杀了殇公和司马孔父嘉,而召庄公于郑而立之。为求得各国支持,遂以郜大鼎贿赂鲁桓公,对齐、陈、郑等也各有贿赂。所以郜鼎乃昭违乱之赂器,不应放之于太庙之中。诚如臧哀伯谏阻桓公时所说:“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照临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照临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太庙,以昭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哀伯认为:“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洛邑,义土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太庙,其若之何?”臧哀伯以德相谏,都受到周内史的称赞。但桓公却置若罔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