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鲁穆公改革
继战国初年三桓衰弱之后,鲁国在内政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随叔孙、孟孙的相继破灭,季孙氏的独立自保,把持鲁政数百年之久的三桓家族宣告衰落,为鲁国实现君主集权扫平了道路。鲁穆公即位后,便着手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改革。
首先是废除了世卿世禄制。《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载:“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休不受。其弟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法。枉于法,将免相。虽嗜鱼,此必不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这证明鲁穆公时世卿世禄制已被废除。“枉于法,将免相”,说明已不是“世禄”;为相即能“长自给鱼”,罢相则“不能自给鱼”,说明公仪休是靠俸禄生活的。这说明鲁官员的任命、俸禄的多少,是操纵在国君手中的。
鲁国的俸禄制自春秋时已有之,孔子及其弟子是最早俸禄制官僚。公仪休为相时,“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11],表明鲁已比较彻底实行了俸禄制。
其次是政体、官制以及选拔制度的改革。春秋时期,鲁为卿大夫执政、议政的宗法贵族政体。入战国后,随三桓家族的衰落、世卿世禄制的废除,鲁国的政治体制逐步转化为君主集权的封建官僚体制。相应地在官吏的设置与选拔上也有所变更。鲁元公时期曾以卫人吴起为“将”,鲁穆公时又任公仪休为“相”。说明鲁国已开始实行将相制。鲁平公时期(前314—前296)曾欲以乐政克为政(即为相),欲使慎滑厘为“将”,说明将相制已在鲁国确立。
将相制与春秋时期卿大夫兼掌兵权与政权的制度是不同的。“官分文武”其实是变相地把各种权力集中在国君手中。文武分职以后,大臣权力分散,可以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便于国君操纵。“将”的设置也意味着国君有了从属于自己的常备军。与春秋时“三分公室”之后,鲁君不能具“射偶”相比,鲁国的军事体制也一定有不小的变化。相对而言,其时私家武装已退居其次,世袭贵族失去了专权横行的武力支柱。
世卿世禄的废除直接影响到官吏的选拔。史载:公仪休“以博士高第为鲁相”[12],足见鲁又重新建立了一套取士制度。鲁国是最早设置“博士”以养儒生的国家,开战国、秦汉设置博士议员之先例。这些博士一方面是备顾问,另一方面则是储备、培养人材。
鲁穆公改革的第三项措施便是礼贤下士,广招人材。鲁穆公之屈身下士屡为孟子所称述。《孟子·公孙丑下》言:“昔者,鲁穆公无人乎子思之侧则不能安子思”,《万章》篇又云:“穆公之于子思,亟问,亟馈鼎肉”,“穆公亟见子思,曰:古千乘之国以友士,何如?”此外,《墨子·鲁问》载穆公曾向墨子请教国际形势问题;《礼记·檀弓上》载穆公向曾申请教孝丧之礼;《论衡·明雩》载:因鲁大旱,穆公曾亲访县子等。
第四,以公仪休为相,采取了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史记·循吏列传》载:公仪休为相,“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令疾出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使食禄者不得与民争利”的命令,在取消了世袭封邑,刚刚实施封建俸禄制的初期,别有一番意义,对维护新建的封建官僚体制有重要作用。“燔其机”而出其家妇,可以理解为放弃官僚控制的手工业者,无疑是对“百工食官”的官营手工业的改革。这些廉政措施的目的则是:要使“农士工女”有所“雠其货”,即鼓励社会分工,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
此外,公仪休还采取了一些轻徭薄赋的政策,以促进经济的发展。《说苑·政理》载:“公仪休相鲁,鲁君死,左右请闭门。公仪休曰:‘止!池渊吾不税,蒙山吾不赋,苛令吾不布。吾已闭心矣,何闭于门哉!’”
穆公时期经济改革的效果如何,因史料缺乏,不得而知。但对于鲁国农业、商品经济的发展总会是有促进作用的。“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的成语是战国时产生的,足见鲁缟之薄与精曾有名于战国。由此可以推见战国时期鲁国经济发展之一斑。
应该承认:鲁自西周至战国,在实施周礼上是最坚决的,在改革与变法方面也是居列国之前列的。鲁的初税亩、作丘甲都早于各国,鲁穆公时的一系列改革也不后于七雄各国。而且,鲁国的各项改革较之其他各国都来得顺利,没有夭折或反复的现象。但是鲁国并没有因此强大起来,其原因何在呢?
与孟子同时的淳于髡认为:“鲁缪公之时,公仪子为政,子柳、子思为臣。鲁之削滋甚。若是乎,贤者之无益于国也”[13]。其意谓:鲁国的日益衰落是因鲁公任用儒家进行改革之故。
鲁穆公的改革确有不同于列国改革之处。战国时期其他各国如魏、赵、楚、韩、齐、秦等都是以法家为主推行变法的。魏文侯虽曾尊子夏为师,并重田子方、段干木等儒家,实际上却是以李悝、吴起主持变法;赵烈侯虽以牛畜为师,“以仁义,约以王道”,实际上却是以荀欣、徐越等法家来主持变法的。他们只是在表面上或教化上采用儒家思想,在具体的政治、财政等改革中却是以法家政策为指导的。对比而言,鲁穆公却是完全利用儒家政治家来进行改革,可以说是儒家改革的典型。这也许正是鲁国改革成效不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韩非子曾评价鲁穆公的用人之道云:“鲁穆公问于子思曰:‘吾闻庞氏之子不孝,其行奚如?’子思对曰:‘君子尊贤以崇德,举善以观民。若夫过行,是细人之所识也,臣不知也。’子思去,子服厉伯入见,问庞
氏子,子服厉伯对曰:‘其过三。’皆君之所未尝闻。自是之后,君贵子思而贱子服厉伯也。”对此,韩非子评论说:“鲁之公室,三世劫于季氏,不亦宜乎?明君求善而赏之,求奸而诛之,其得之一也。故以善闻之者,以说善同于上者也;以奸闻之者,以恶奸同于上者也。此宜赏誉之所及也。不以奸闻,是异于上而下比周于奸者也,此宜毁罚之所及也。今子思不以过闻而穆公贵之,厉伯以奸闻而穆公贱之。人情皆喜贵而恶贱,故季氏之乱成而不上闻,此鲁君之所以劫也。且此亡王之俗,取、鲁之民所以自美,而穆公独贵之,不亦倒乎?”[14]所论并不无道理。较之儒家的所谓“仁政”,或者法家的“法治”更适用。
鲁国日见衰弱的原因,也有人认为是地理环境所致。《吕氏春秋·恃君》载:“辛宽见鲁缪公曰:‘臣而今而后,知吾先君周公之不若太公望封之知也。昔者太公望封于营丘之渚,海阻山高,险固之地也。是故地日广,子孙弥隆。吾先君周公封于鲁,无山林溪谷之险,诸侯四面以达。是故日地削,子孙弥杀。’辛宽出,南宫括入见,公曰:‘今者宽也非周公,其辞若是也。’南宫括对曰:‘宽,少者,弗识也。君独不闻成王之定成周之说乎,其辞曰:惟余一人,营居于成周。惟余一人,有善易得而见也。有不善易得而诛也。故曰:善者得之,不善者失之,古之道也’。”[15]南宫括主张“事在人为”、贤者胜,意在鼓励穆公改革图存,固无可厚非。辛宽的见解虽有点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味道,但也并非毫无道理。人为之事毕竟是要受自然与社会环境制约的。在“王道”日衰,“霸道”盛行的春秋战国之世,鲁作为一个以农业立国的小国,“无山林溪谷之险,诸侯四面以达”,无异是暴羔羊于虎狼。
战国时期的社会与自然环境决定了尚武力的边地国家的兴盛,也决定了内陆的事农国度的衰亡。战国七雄几乎都是由边险之地崛起,郑、宋、卫及周王室则都是败亡于中原。鲁自然也难以逃脱这种覆灭的厄运。鲁穆公的改革只是延缓了鲁国灭亡的时间,使得苟活于诸强的夹隙之中。
[1]《左传》成公十六年。
[2]《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3]《左传》昭公元年。
[4]《国语·鲁语》。
[5]《史记·鲁周公世家》。
[6]《困学纪闻》卷八。
[7]《礼记·檀弓下》。
[8]《先秦诸子系年》考辨三十五。
[9]《先秦诸子系年》考辨五十。
[10]《史记·六国年表》。
[11]《史记·循吏列传》。
[12]《史记·循吏列传》。
[13]《孟子·告子下》。
[14]《韩非子·难三》。
[15]亦见《说苑·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