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文仲的政治思想
由于史料的缺乏,已不能就臧文仲的思想进行系统论述,但从《左传》、《国语》等零星记载中,可以明显地看到他的政治思想表现出明礼、崇德、尊君、重民、尚贤等特点。
(1)明礼。
臧氏为鲁国贵族,臧文仲之前,其祖臧僖伯、臧哀伯均明于贵族礼仪,并以忠谏见称。出身于贵族之家的臧文仲从小受父祖的影响,也成为春秋时的知礼之人。他不仅知礼明礼,而且按照贵族礼仪行事,这在他刚登上政治舞台时就有表现。鲁庄公二十八年鲁大饥时,他主动要求告籴于齐,这是由于他知道:“国有饥馑,卿出告籴,古之制也。”[6]这与《周书·籴匡》所云“大荒,卿参告籴”是一致的。
由于明于礼仪,他在鲁朝廷中也受到敬重。鲁僖公二十四年(前636)周王子芾之乱时,周王被迫出奔于郑。使者到鲁国告难,鲁人使臧文仲出来应对。[7]鲁文公时,臧文仲为四朝老臣,鲁执政正卿季孙行父曾师事文仲,从他学习“事君之礼”,而且“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坠”[8]。
礼的作用在于“明分”,即维护君臣、上下、贵贱、尊卑的差别。在当时人看来,礼为政治之本,“国将亡,本必先颠,而后枝叶从之”[9]。所以鲁闵公年间齐欲伐鲁时,鉴于鲁“不弃周礼”而未轻易进攻。臧文仲也深深知道“服于有礼”乃“社稷之卫也”,因此,僖公三十三年(前627)齐国庄子聘于鲁时,臧文仲看到他“自郊劳至于赠贿,礼成而加之以敏”,便劝僖公结好齐国,因为“国子为政,齐犹有礼”[10]。
(2)崇德。
臧文仲主张以德治民,认为“德之不建,民之无援”[11]。鲁文公五年(前622)冬楚公子燮灭蓼时,臧文仲听说六国和蓼国都灭亡了,祖先臯陶、庭坚没有人祭祀了,感到很伤心。因他们的国君不建立德行,百姓也没人尽忠效力。在他看来,要做到使民心无违,就必须实行德治,“在位者恤民之患”[12]是使国家没有怨恨和敌对者的重要途径。
在西周春秋时代,崇德、明德乃是统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人们把统治者为政以德看得很重,如“大上有立德”,“大上以德抚民”等等均是时人的议论和共同看法。《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前542)引《泰誓》说:“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孟子·万章上》也引《泰誓》说:“天听自我民听。”臧文仲也认为:“以欲从人,则可;以人从欲,鲜济。”[13]为了尊重天意,应该尊从民意,这便是实行德政,推己及人,使自己的政治行为符合德的标准。
(3)尊君。
与明礼相联系,臧文仲又主张维护国君的地位。他教季孙行父“事君之礼”便是很好的说明。臧文仲不仅教人事君、忠君,而且自己身体力行。如他主动请求告籴于齐。当时,他的从者问他:“国君没有派您去,您自己请求前往,这不是自己选择职事吗?”臧文仲回答说:
贤者急病而让夷,居官者当事不避难,在位者恤民之患,是以国家无违。今我不如齐,非急病也。在上不恤下,居官而惰,非事君也。[14]
他认为要忠于国君,做一位好的事君之臣,就应在国家需要时挺身而出。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在宗法统治下,国君代表着国家,国家不存,君将焉依。从这个意义上讲,臧文仲无论是鲁国大饥时主动请缨如齐告籴,还是僖公三十一年晋解曹地以分诸侯时不惮仆仆兼程前往,都可看作是他尊君的具体表现。
当然,他的尊君并不是无条件的。这就是要求君主以德待民、建立德行。他说:“民主偷,必死。”[15]意思是说国君说话不可苟且,不能没有远虑,否则,就不会有好的结果。另外,国君的行为也不能离开礼的规范。如鲁文公曾打算毁掉孟文子之宅以扩大宫室,派人对文子说:“吾欲利子于外之宽者。”孟文子回答说:“夫位,政之建也;署,位之表也;车服,表之章也;宅,章之次也;禄,次之食也。君议五者以建政,为不易之故也。今有司来命易臣之署与其车服,而曰将易其次,为宽利也。夫署,所以朝夕虔君命也。臣立先臣之署,服其车服,为利故而易其次,是辱君命也,不敢闻命。若罪也,则请纳禄与车服而违署,唯里人所命次。”[16]尽管孟文子不从鲁君,但文仲听说后,仍赞赏他善守其职。文子之父公孙敖淫于莒,后出奔而死于齐。臧文仲认为孟文子为官而不失礼,可以掩其父恶而守其后嗣。
(4)重民。
重民思想在周初已经萌芽,当然,这里的所谓“民”是指“国人”而言。春秋时,由于古代军事民主制残迹的遗留和“国人”地位的提高,以及西周末年“国人”大起义后春秋时常常发生的“国人”与执政贵族之间的抗争,使贵族统治者不得不重视并畏惧“国人”。作为贵族阶级的一员,臧文仲为了缓和矛盾,也大倡“重民”之论。他主张统治者为政以德、为民表率,居官者体恤下情,关心人民,即以德“训民”和在位“恤民”。国无患,民无难,人民安居乐业,是以国家太平。只要做到这些,即使国家遇有凶险,也能得到人民的救援,凶险也能安全度过。否则,“德之不建”,则“民之无援”。为此,国家应重视人民,急人民之所急,即使“铸名器,藏宝财”,也应以“民之殄病是待”[17],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稷江山的稳固。
同春秋以来所谓“重民轻神”、“重民轻天”思想一致,臧文仲也知道迷信鬼神无用,唯有得到“民”(即“国人”)这个贵族统治实力支柱的支持,才能很好地生存与发展。鲁僖公二十一年(前639)夏天鲁大旱时,僖公要烧死巫人与尫者,多亏了臧文仲出面劝阻,使僖公在民艰于食的情况下,稍给民食,设法补救灾荒。使这年虽饥荒严重,却没有伤害人民。
(5)尚贤。
臧文仲崇尚贤能的事例有二:
其一,僖公三十一年晋文公解曹地以分诸侯时,臧文仲由于听取了重馆人的劝告,提前到晋,得到了大片土地,“获地于诸侯为多”。臧文仲认为这是重馆人的功劳,为此,臧文仲为他请赏,使得“一言辟境”的重馆人出于隶而变为大夫。
其二,鲁文公二年(前625)八月丁卯,鲁“大事于太庙”,将僖公的享祀之位升于闵公之上。在君位上,僖公入继闵公,依传统的享祀位次排列方式和昭穆制度等礼制,闵公当在僖公之上。但当时为宗伯的夏父弗忌力尊僖公,并对礼进行了新的解释,他说:“吾见新鬼大,故鬼小,先大后小,顺也。跻圣贤,明也。明、顺,礼也。”[18]当有人指出他违背昭穆制度时,他说:“我为宗伯,明者为昭,其次为穆,何常之有?”[19]据韦昭注,这里的“明”谓僖公有明德。夏父弗忌认为僖公有明德,为圣贤,所以尽管有人反对,他还是坚持那么做。当时,臧文仲自庄公时立于鲁之朝廷,历闵公、僖公以至文公,已为四朝老臣,其言行足以左右当时,虽此时执政者为公子遂、为季孙行父,但文仲不据当时礼制加以制止,表明了他对夏父弗忌这种做法的认同。
臧文仲生活于春秋前期,他的思想中保留着很多周人思想内容的因素。不过,同历史的发展相适应,他的思想也在周人传统思想观念的基础上有了显著的进步。据童书业的研究,周人传统的政治和道德观念是“敬事上天,遵法先祖,尊重君上,慈爱臣民,修明道德,慎用刑罚,勤修政事,屏除奢侈,以礼教治国,兵威镇众,而励用中道”[20]。这些在臧文仲的思想中大多还可看到,不过,与因循和继承相比,他思想的变化似乎十分显著。如在对待“天”的态度上,周人重天、敬天,认为天为人类的父母,“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21],“悠悠昊天,曰父母且”[22]。文仲已大不然,天大旱时,他没有虔诚祈祷,也看不出他对天有什么敬畏之情,而是如东汉王充所说:“文仲知非政,故徒修备,不改政治。”[23]也就是说,臧文仲不认为旱灾是由于政治惹怒了上天而引起,他考虑的是积极采取措施,以防灾救灾。又如对于礼,臧文仲知礼、明礼,主张“服于有礼”,当周王被迫出奔、王使至鲁告难时,他也能以礼应对:“天子蒙尘于外,敢不奔问官守?”[24]殊不知,这仅是“恭敬之辞而已”[25]。文仲不仅不像周人那样拘泥于礼,也与其祖先臧僖伯、臧哀伯那般执着于礼有别,他对夏父弗忌“跻僖公”行为的认同足可证明这一点。另外,臧文仲崇尚贤能,如擢重馆人出于隶而为大夫,也有悖于鲁国传统的“尊尊而亲亲”原则,参之于他在外交生涯中表现出的冷静态度,臧文仲表现出的是一位贵族开明分子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