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谷之会”与堕三都

4.“夹谷之会”与堕三都

鲁定公十年(前500)春,鲁定公与齐景公会于夹谷(今山东省莱芜县)。孔子以司寇身份为“相”,相当于今日之司仪(后世史书误传为“摄相事”)。

齐臣犁弭认为孔子知礼而无勇,劝齐侯以莱人劫鲁公。齐侯果使莱人乘乱欲劫持鲁君,孔子一边保护鲁公退下,一边令鲁卫士阻击莱人,同时斥责齐侯这种以“俘”干盟的“失礼”、“愆义”行为。齐侯自知理屈,急忙挥退莱人。宣读盟誓时,齐人擅自在盟书上加上了“齐师出境而不以甲车三百乘从我者有如此盟”等辞句。孔子随机应变,当即在盟书上加上了“而不反我汶阳之田,吾以共命者,亦如之”等辞句,向齐人提出了归还所侵鲁地的条件。

盟后,齐侯又欲宴享鲁公。孔子为防再出意外,以“牺象不出门,嘉乐不野合”为由予以谢绝[16]。

时,晋政出多门,六卿专权而互相争斗不息。鲁一改自僖公以来的亲晋外交政策,开始修好于齐。齐、鲁多年积怨,夹谷之会自然是险象丛生。以孔子的果敢与机智才在不激怒齐侯的情况下,又为鲁国国君挽回了面子。齐为安抚鲁国,会后不久便归还了所侵“郓、灌、龟阴之田”,这里自然也有孔子的一份功劳。

堕三都之事发生在鲁定公十二年(前498)。事情的发起史有争论。《左传》载:“仲由为季氏宰,将堕三都。于是叔孙氏堕郈”。唐孔颖达疏云:“左氏不言孔子之计,当是仲由自立此谋。但传称费人袭鲁而仲尼在焉。是仲尼知其事,谓毁之为是,故不禁也”。杨伯峻先生注云:“此时,三都之宰又各控制三都以凌三家,如南蒯以费叛,季孙甚苦之;侯犯据郈,两次围攻不能克。子路因势利导,故叔孙、季氏能从其言。”显然都认为是子路首倡其事。

《公羊传》、《史记》所记与《左传》略有不同。《公羊传》载:“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于是帅师堕郈,堕费”。《公羊传》注云:“郈,叔孙氏所食邑;费,季氏所食邑。二大夫宰吏数叛,患之,以问孔子。孔子曰:‘陪臣执国命,采长数叛者,坐邑有城池之固,家有甲兵之藏故也。’季氏悦其言而堕之”。司马迁从其说而小有不同,《史记·孔子世家》云:“定公十三年(当为十二年)夏,孔子言于定公曰:‘臣无藏甲,大夫毋百雉之城’。使仲由为季氏宰,将堕三都”。俨然是孔子主谋,子路行之。

梁玉绳《史记志疑》则舍二者皆不取,以为毁都之事乃三桓自为之,与孔子、子路无于。论云:“考《左传》,侯犯以郈叛,公山不狃以费叛。郈、费之堕,叔、季自堕之。郈、费不叛,则二氏方欲资为保障,即欲毁之,其将能乎?观围成弗克,可见也。乃《左传》述此事一若堕郈及费皆出孔子、仲由之谋。《左传》作之,《公羊》附之,史公信之,而三言成实,岂情也哉!《家语》袭《左传》、《史记》之文,谓孔子堕三都之城,并堕成邑,误甚。宋章如愚《山堂考索》有‘三家堕都辨’,以为其谋非出孔子。《滹南集·五经辨惑》云:‘三山林少颖,近代名儒也,其于兵莱人、堕三都等,皆排之而不取,可谓卓识’。”

姚际恒《春秋通论》亦主此说,谓“《春秋》,孔子所修;《论语》,孔子所作。此等事当参观始得。《论语》云:‘公山弗扰以费叛召,子欲往’,则孔子之不罪弗扰可知矣。盖弗扰叛季氏,非叛鲁也。堕费之议,实由于叔孙、季孙,非孔子与子路之为此谋也。弗扰以费叛而孔子欲往,孔子岂反谋堕费,使季氏得除叛臣而即安乎?故郈叛而叔孙、仲孙堕郈,费叛而仲孙堕费,皆率师以往,愤疾家臣之叛已而欲自堕之也。其堕之之意,则将以为家臣无所恃以复叛而我以安。惟孟氏之邑则异是。其宰不叛也,故孟氏不欲堕。但二氏以己邑既堕,亦欲堕孟氏之邑,乃强公使为之,此公之闇也。孟氏使其臣拒之,而成卒不得堕。”[17]

三说一主子路首谋,一主孔子首倡,一主三桓自堕。各说各有理。我们认为三方都是主张堕都的、都有首议其事的可能。至于究竟谁是主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孔子以司寇的身份确实参与了堕都之举。《论语》所言公山弗扰以费叛召事,当在孔子出仕之前,公山弗扰欲叛而未叛之时,故孔子有欲往之意。此一时,彼一时,不能据此推断孔子必同情公山不扰。

无论如何,定公十二年鲁确实实施了堕三都的措施。叔孙氏率先堕郈,季孙氏也准备堕费。费宰公山不狃(即公山不扰),以费叛,与叔孙辄帅兵袭鲁都。定公及三桓猝不及防,被费人围困于武子之台。孔子令鲁大夫申句须、乐颀伐费军,费人败。国人又乘胜追击,再败之于姑蔑(今山东泗水县东四十五里)。公山不狃与叔孙辄奔齐。季孙氏乘机堕费。

将堕成,成宰公敛处父与孟懿子计划说:“堕成,齐人必至北门。且成,孟氏之保障也。无成,是无孟氏也。子伪不知,我将不堕”[18]。孟懿子鉴于孟氏无家臣之叛,且成宰助己有功,也不欲堕成,故依计而行,表面上支持堕成,暗中却鼓励公敛处父对抗。鲁定公等亲自帅师围成也未能成功,最后不得不放弃。堕三都之举终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