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崩乐坏”在鲁国的表现
西周末年以来,随着宗法制度的逐渐解体,出现了周代礼乐的崩坏现象。首先,这与天子微弱,王纲解纽有关。尤其自春秋以来,随着周室统驭力量的丧失和同姓与姻娅之国因传久而疏远,以及若干宗亲上国的日渐凌替,人们的宗法观念日益淡薄,他们不再囿于传统之中,而在行为上冲破了往日的束缚。在各强国挟德威以临诸侯、诸侯顺时命以事强霸的时期,各国掌权的诸侯大夫也顾不得遵守礼乐常规了。如依照周礼,各诸侯国间应当“比小事大”。据《周礼》,大司马职掌之一便是“比小事大,以和邦国”,《夏官·职方氏》亦云:“凡邦国大小相维,王设其牧。”据统计,春秋时代见于《左传》一书的国名就有170个[74],西周盛时当更不止此。在当时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周王室虽为天下共主,但绝无法一一直接管理,于是,“方伯”之国便担当了抚有小国以达于王室的职责,附于大国的小国便成为大国的“附庸”。如颛臾、须句、鄫便是鲁国的附庸,滕国也以鲁为其“宗国”[75]。在鲁国强大时,鲁国当可尽其字小之义,如扶倾、救患、恤灾、讨罪等等,然而当强霸兴起,国力闇弱时,鲁国已自身难保,便就无暇他顾了,于是出现了有人批评的“不知有字小之义”的情况。
第二,春秋以来“重人轻天”以及轻视鬼神等思想的进步,对于祭祀天地等礼仪也是无形的冲击。在周初,“重人轻天”思想已经萌芽,周代统治者鉴于殷商之迷信昏乱、丢国丧家的事实,遂对天的信仰开始动摇。尤其春秋以来,人们的认识更加进了一步,如郑国的子产曾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76]他对于天鬼实在于信与不信之间。又如,“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77],“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78]。这都说明当时虽未打破对于鬼神的迷信,但他们已经看到只靠神灵很难得到福佑,从而看到了“民”的重要性。
在鲁国,这种思想也较普遍。长勺之战前夕,曹刿问庄公“何以战”时,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79]这是说小小的诚念并不会使神灵降福,至少,曹刿没有把“神”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又如僖公二十一年(前639)鲁国大旱时,“公欲焚巫尫”,臧文仲劝谏说:“非旱备也。修城郭、贬食、节用、务穑、劝分,此其务也。巫尫何为?夫欲杀之,则如勿生;若能为旱,焚之滋甚”。僖公从之。这一年,“饥而不害”。[80]这里所反映的废除古礼的材料,反映出鲁人对神鬼迷信的破除。
当然,虽然当时有了不少宣扬无神论的言行,但由于礼乐传统的深厚,人们仍然十分重视对于天神、地祇、人鬼的祭祀,只不过这种祭祀之礼已不如西周时期那样盛行与隆重,或者由于认识的提高,而对主持或参加祭祀失去了往日的热情。
第三,周礼乃是通过对人的情欲进行限制而达到维护宗法统治目的的,然而,当情与礼冲突激烈时,人们往往对礼制无所顾忌,从而出现了违礼的举动。如在鲁国,为了争夺权位,也发生过一些兄弟骨肉相残的事件,幽公弟沸杀幽公、伯御杀懿公、桓公杀隐公、庆父杀公子般及闵公都是如此。又由于“人本好色”,所以穆伯为襄仲迎妇于莒而自娶之;吴女貌美,昭公也就顾不上“同姓不婚”了。《礼记·檀弓下》记:“悼公之母死,哀公为之齐衰。有若曰:‘为妾齐衰,礼欤?’哀公曰:‘吾不得已哉,鲁人以妻我。’”悼公之母乃哀公之妾,哀公为之齐衰则与礼不符,但为妻齐衰则可。不过,哀公所说自然是个借口而已。另外,不少的违礼之举乃是由于诸侯或卿大夫恣意行事,放纵个人,如桓公纳宋郜大鼎而置于太庙,或就有炫耀个人之功的意思在里面。
第四,鲁到春秋中期以后,国势渐衰,而其他大国却兴盛起来,所以,在强国逼迫之下,鲁人有时也不得不做出有违于礼的事情来。据《礼记·檀弓下》记载,鲁襄公朝于荆,荆康王卒。荆人曰:“必请袭!”鲁人曰:“非礼也!”荆人强之,鲁人也只好照办。《左传》哀公七年(前488)记载:“公会吴于鄫。吴来征百牢。子服景伯对曰:‘先王未之有也。’吴人曰:‘宋百牢我。鲁不可以后宋。且鲁牢晋大夫过十,吴王百牢,不亦可乎?’景伯曰:‘晋范鞅贪而弃礼,……若以礼命于诸侯则有数矣。若亦弃礼,则有淫者矣。周之王也制礼,上物不过十二,以为天之大数也。今弃周礼,而曰必百牢,亦唯执事。’吴人弗听。景伯曰:‘吴将亡矣,弃天而背本。不与,必弃疾于我。’乃与之。”既然“礼坏乐崩”的大势已经出现,鲁国要洁身自好已不可能。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鲁在春秋后期也推行了“初税亩”、“用田赋”等一系列社会改革,对周的政治经济制度都有所变革。在这种情势下,周礼乐的改变亦成自然之势。
春秋后期,尤其是孔子时代,鲁国违背礼乐制度的情形层出不穷。在孔子看来更是如此。如在《论语·八佾》篇中,他曾对鲁国违背礼乐传统处多所评论指责,如: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
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
诚然,孔子所批评者,其中有的难免是为了保存周代礼乐[81],但是,“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失其义,尊其数,祝史之事也。故其数可陈也,其义难知也。知其义而敬守之,天子之所以治天下也。”[82]鲁自隐公以后,往往撇开周室,专行征伐;宣公以来,以季氏为首的三桓控制了政权,所谓“政在季氏”已好几代。季氏等又忙于与国君争权,将采邑政事委于家臣,家臣势力膨胀,鲁又出现了“陪臣执国命”的结局。所以,鲁昭公聘晋时,虽然他“自郊劳至于赠贿,无失礼”,但晋大夫女叔齐却说:“是仪也,不可谓礼。”[83]这是因为其礼之数虽在,而礼之义已失的缘故。孔子也认为这是“天下无道”的表现。他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也;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84]这是就鲁国的情况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