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周公世家》与《六国年表》

二、《鲁周公世家》与《六国年表》

1.悼公元年问题

《鲁周公世家》记悼公云:“(哀公)子宁立,是为悼公。悼公之时,三桓胜,鲁如小侯,卑于三桓之家。十三年,三晋灭智伯,分其地有之。三十七年,悼公卒”。只说悼公在位三十七年,没有明确说明元年。依“十三年,三晋灭智伯”(当公元前453年)推,元年当为公元前465年。据钱穆考证,此处有误,悼公元年当为周贞定王二年,即公元前467年。

《六国年表》记鲁哀公卒于周贞定王二年,于周贞定王三年(前466)记:“鲁悼公元年,三桓胜,鲁如小侯”。于楚简王三年(前429)记:“鲁悼公卒”。前后在位共计三十几年。

历代学者(包括承认《六国年表》的学者)大都认为《六国年表》定鲁悼公元年为公元前466年是错误的。那是因为(1)《左传》所载“悼之四年,晋荀瑶帅师围郑……”,时当公元前464年。由此上推,知《左传》作者是把悼公元年定在前467年的。(2)《左传》、《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等都说鲁哀公在位只有二十七年。如依《六国年表》,鲁哀公在位成了二十八年。因此明显是把鲁悼公元年推后了一年。

我们承认《左传》、《汉书·律历志》等定悼公元年为公元前467年是有道理的。但同时也认为《六国年表》定悼公元年为公元前466年也是无可非议的。这是因为:(1)司马迁在《六国年表》序中明言:“因《秦记》,踵《春秋》之后,起周元王,表六国时事”。就是说与《十二诸侯年表》不同,《六国年表》是采用了秦的纪年。而秦所用历法与夏历、周历不同,用的是以十月为岁首的颛顼历。据《史记·鲁周公世家》,哀公二十七年夏,“哀公患三桓,将欲因诸侯以劫之。三桓亦患公作难。故君臣多间”。八月,乘哀公至陉氏家之机,三桓攻公。哀公先奔卫,然后又南向奔邹,由邹再逃亡至越。后局势缓和,“国人迎哀公,复归”,最后卒于有山氏。八月之后有如此多变故,可以肯定,哀公之死绝对是在十月之后。依秦历计算自当是死于哀公二十八年。当年悼公即位,次年(前466)改元也是顺理成章的。

《六国年表》附鲁事于楚栏,于鲁公一般只记其元年。而独于哀公与悼公特标出其卒年,其中自有深意。

(2)其实,《史记·鲁周公世家》虽没有明确标出悼公元年,但由古本所记鲁公在位年数推断,其悼公元年也是定在前466年。依古本《史记》悼公在位三十年,平公在位二十年。定平公元年为前322年,上推悼公元年恰好也是前466年,与《六国年表》正同。《史记集解》引徐广曰:“一本云悼公即位三十年,乃于秦惠王卒、楚怀王死年合”。证明徐广也是把悼公元年定在公元前466年。钱穆《先秦诸子系年》因认定悼公元年在前467年,反倒认为徐氏推算有误,断以己意,推出悼公在位三十一年之说,其实完全没有必要。

总之,把悼公元年设在前467年或前466年是因所用纪年不同,都有道理。从完全切合鲁国历史情况来看,取《左传》的说法似最好。但从现有史料来看,采用《六国年表》的说法则更为明智。这是因为战国史事除《史记》外没有更系统的史料,而《史记》所载战国时期的历史几乎都是根据《秦记》来推算年代的。而《秦记》又不载日月,除个别史事可据《竹书纪年》纠正外,难以逐一恢复。再者,据今人考证,秦所用颛顼历“是建立在严密科学基础上的历法”,“这种古四分历的岁实(回归年)是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闰法为十九年七闰,是当时世界上最精确的历法之一”[11]。因此也没有必要把它换算成夏历或周正。

2.鲁穆公元年问题

《六国年表》定鲁穆公元年在周威烈王十九年,即公元前407年。依今本《鲁周公世家》当在周威烈王十七年,即公元前409年。依钱穆及古本《史记》,因悼公年数较《六国年表》少了七、八年,鲁穆公元年也都提前了七、八年,定在周威烈王十一年,即公元前415年。

钱穆先生的观点在其《先秦诸子系年》考辨第四十七“鲁缪公元年乃周威烈王十一年非十九年亦非十七年辨”中论之甚详。其主要论据有二:

一曰:“史载子思年六十二,而缪公元年距孔子卒已七十五年。子思生,孔子未死,何及为缪公师。即谓伯鱼遗腹生子思,年六十二乃八十二之误,然子思之卒至晚亦在缪公六年、八年间耳。缪公初元,子思年已逾七十矣。而孟子犹谓‘缪公无人乎子思之侧则不能安子思’,其事颇难信。缪公、子思同世既不久,何以为后人称述如此。今若移前缪公元八年,则诸疑可释”。

钱氏这条理由其实并没有说服力。如果按子思六十二岁计,穆公元年提前八年也赶不上子思生时。如果按子思八十二岁计,不提前八年也可以以子思为师。穆公元年提前八年,子思也已过花甲之年,与孟子所言也难合。要之,关于子思的传说有误,难以据以立论。

钱穆先生的第二个论据是:“又《檀弓》:‘陈庄子死,赴于鲁。鲁缪公召县子而问’。余考陈庄子卒年在齐宣公四十五年。依《年表》缪公元在齐宣公四十九年,相差已四年矣。据今《世家》缪公元年移前两年,在齐宣公四十七年,亦与庄子卒岁相隔一年,与《檀弓》所记皆不符。檀弓,鲁人记鲁事,又乃七十子弟子,与缪公世隔非远,不应有误。若改悼公在位三十一年,则缪公元乃齐宣公四十一年,田庄子卒乃缪公之五年。”

应该说《礼记·檀弓》的记载是可靠的。但把陈庄子卒年定在齐宣公四十五年(前411)却是不正确的。

现行战国史年表几乎都把陈庄子死年定在齐宣公四十五年(前411)。其根据是《史记·田仲敬完世家》。《田仲敬完世家》载:“田庄子相齐宣公。宣公四十三年,伐晋,毁黄城,围阳狐。明年,伐鲁葛及安陵。明年,取鲁一城。庄子卒,子太公和立”。依此文田庄子似乎确实是死于齐宣公四十五年。

但问题是《史记·田仲敬完世家》本身错误很多,与《竹书纪年》所载明显不同。《索隐》在《史记》上文下注云:“案:《纪年》:齐宣公十五年田庄子卒。明年,立田悼子。悼子卒,乃次立田和。是庄子后有悼子。盖立年无几,所以作《系本》及《史记》者不得录也。而庄周及《鬼谷子》亦云:田成子杀齐君,十二代而有齐国。今据《系本》、《系家》,自成子至王建之灭,唯只十代。若如《纪年》,则悼子及侯剡,即有十二代,乃与《庄子》、《鬼谷》说同。明《纪年》亦非妄”。现代史学研究也证明《竹书纪年》说是正确的,在田庄子与太公和之间确实露掉了田悼子一世。

《史记》言田庄子卒于齐宣公四十五年是错误的,因而《索隐》引《竹书纪年》予以纠正。但麻烦的是《索隐》的引文“齐宣公十五年田庄子卒”一句也出现了笔误。因为据《水经注·瓠子水注》引《竹书纪年》:“晋烈公十一年(当齐宣公五十一年),田悼子卒。田布杀其大夫公孙孙,公孙会以廪邱叛于赵”。如按《索隐》所引“齐宣子十五年田庄子卒,明年立田悼子”,至齐宣公五十一年悼子卒,悼子在位年数已有三十六年之多,与《索隐》所言“立年无几”自相矛盾。可见《索隐》所引《纪年》文在田庄子卒年上也有误,不会是齐宣公十五年(前441)。

那么“齐宣公十五年田庄子卒”一句是怎样致误的呢?清人雷学淇《考订竹书纪年》卷五曰:“考《索隐》此段所引《纪》文‘宣公’下落一‘四’字。《纪年》之说本亦谓宣公四十五年庄子卒,明年悼子立,立六年至晋烈公十一年而卒,故曰立年无几。”此说一出,杨守敬、钱穆、陈梦家、方诗铭等学者都表赞同,现行所有大事年表也都采用了这一说法。

我们认为这种明知《史记》有误,又反据《史记》改《纪年》的修改,失于草率,从各种迹象看,《索隐》所引《纪年》“齐宣公十五年田庄子卒”中的“十五”不是“四十五”之误,而应是“五十”之倒。理由如下:

第一,《索隐》引《纪年》注《史记》全是注异不注同。《史记》既已明言田庄子卒于齐宣公四十五年,《索隐》再引《纪年》注云“齐宣公四十五年田庄子卒”,无疑是一句废话。如是“齐宣公五十年田庄子卒”,正是为纠正《史记》“四十五年”之误。《索隐》在下条注中紧接着又引《纪年》文云:“齐宣公五十一年,公孙会以廪丘叛于赵”。此在《竹书纪年》中当正是前后两条。

第二,定田悼子于齐宣公四十六年即位、五十一年卒,年数为六年,虽与“立年无几”合,但并不能成为“作《系本》及《史记》者不得录”的理由。何况这六年当中有宣公四十八年伐鲁,取郕,宣公四十九年伐卫,取贯丘等赫赫战功,《世本》及《史记》作者不应忽略不计。如定田庄子卒于齐宣公五十年,同年,悼子即位,元年(即齐宣公五十一年)即卒,齐内乱依此悼子之立不足一年,故而司马迁可以忽略不计。

第三,从齐国史实看:齐宣公四十四年(前412),齐伐鲁莒及安阳;四十五年(前411),再伐鲁,取一都;四十八年,又伐鲁,取郕;四十九年,伐卫,取贯丘。完全是按一定计划顺利推进。田悼子无论是从在位年数(即便以六年计)还是从谥号看,实难为田庄子之继。以上连续对外作战当都是田庄子所为。齐宣公五十年(前406),田庄子死,次年(田悼子元年),齐发生内乱。内乱的起因大概就是因争夺继承权而起。齐公孙会以廪丘叛入赵国,田布攻廪丘。三晋联合伐齐,大败齐军。时正当鲁穆公二、三年,故有“陈庄子死,赴于鲁,鲁人欲勿哭”之事[12]。

第四,定田庄子卒于齐宣公四十五年(前411),不仅与《六国年表》鲁国史实有矛盾,与越国史实也不合。《吕氏春秋·顺民》载:“齐庄子请攻越,问于和子。和子曰:‘先君有遗令曰:无攻越,越猛虎也。’庄子曰:‘虽猛虎也,而今已死矣’。”林春溥《战国纪年》云:“田庄子之时,越王死者惟朱勾。而朱勾灭滕灭郯,故有猛虎之喻”。《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索隐注云:“《纪年》:于粤子朱句三十四年灭滕,三十五年灭郯,三十七年朱句卒。”依杨宽《战国史》,越灭滕在公元前414年,灭郯在公元前413年。朱句卒当在公元前411年(齐宣公四十五年)。由此足证田庄子于齐宣公四十五年(前411)时尚健在,应是卒于齐宣公五十年,时当鲁穆公二年。

3.鲁共公卒年问题

今本《鲁周公世家》记:“穆公三十三年卒,子奋立,是为共公。共公二十二年卒”。依此鲁共公卒年当在公元前354年。因其有前后自相矛盾之处,钱穆先生等依古本《史记》,把穆公元年提前了八年,鲁共公卒年也相应提前,定在了公元前361年。

《六国年表》记鲁穆公在位是三十一年,鲁共公在位是二十四年,把鲁共公卒年定在公元前353年。

在鲁共公卒年问题上,《世家》说明显与史实不合。

《史记·魏世家》:“(梁惠王)十五年,鲁、卫、宋、郑君来朝”。《索引》:“按《纪年》,鲁恭侯、宋桓侯、卫成侯、郑厘侯来朝,皆在十四年,是也。”《六国年表》魏栏也记:“梁惠王十五年,鲁、卫、宋、郑侯来”。《集解》引徐广曰:“《纪年》一曰:鲁共公来朝”。因所用历法不同,《史记》与《纪年》有一年之差,但都证明梁惠王十四年(前356)鲁共公仍在位。依《六国年表》,时正为鲁共公二十一年。依钱穆及古本《史记》则已是鲁康公五年,鲁共公已死去五、六年,明显不符。

《庄子·胠箧篇》有“鲁酒薄而邯郸围”的传说。《经典释文》注:“楚宣王朝诸侯,鲁恭公后至而酒薄。宣王怒,欲辱之。恭王不受命,乃曰:‘我周公之胤,长于诸侯,行天子礼乐,勋在周室。我送酒已失礼,方责其薄,无乃太甚。’遂不辞而还。宣王怒,乃发兵与齐攻鲁。梁惠王常欲击赵而畏楚救,楚以鲁为事,故梁得围邯郸……恭公名奋,穆公之子。”

魏围邯郸之事发生在梁惠王十六年,即公元前354年。依《六国年表》正当鲁共公二十三年。依钱穆及古本《世家》则已是鲁康公七年,鲁共公已死了七八年。

钱穆先生在增定本《先秦诸子系年》考辨一五四“再论鲁谱歧点”一文中也发现了这一点。但仍坚信《鲁世家》应无误,声言:“今既无可参证,姑定共公为三十二年,康公九年,景公十九年,庶于《世家》、《纪年》及并时诸书言鲁事者均合。惟绝无明证,其事近于温公《通鉴》之移易齐宣、湣之年代者然。因特揭出,俟更详索,亦期读吾书者为之剖辨焉。”钱先生宁肯重新假定鲁公年数(把共公之世加长十年,景公之世减少十年),也不愿意承认《六国年表》,实在让人费解。

4.楚灭鲁年代问题

《鲁周公世家》载:“(顷公)二十四年,楚考烈王伐灭鲁。顷公亡迁于卞邑,为家人,鲁绝祀。顷公卒于柯”。钱穆先生认为:“其记哀公以下列君年,如穆公元、平公元,皆较今《年表》及《汉志》、歆《谱》为前。余既详为考论,知其合于《檀弓》、《孟子》、《纪年》诸书。则《史记·鲁世家》实有古文旧史为据,非苟,可信益显。其载鲁灭,不应独误”[13]。依此,楚灭鲁当定为公元前256年。

《六国年表》记楚灭鲁分两步:楚考烈王八年(前255),“取鲁,封鲁君于莒”。楚考烈王十四年(前249),“楚灭鲁,顷公迁卞,为家人,绝祀”。

如果如《鲁周公世家》所言,鲁亡在公元前256年,恰与秦灭西周、周赧王卒同年。同世及后世儒者对此事印象一定极深,绝不会缄口不提。但可惜的是,《鲁周公世家》此说却毫无旁证,独此一家。

《六国年表》附鲁事于楚栏,于楚灭鲁之事不应有误。而且又有《春申君列传》、《汉书律历志》为佐,足见所言不虚。

《史记·春申君列传》载:“春申君相楚八年(考烈王八年),为楚北伐灭鲁”(按:《史记·春申君传》前此两句有误。“春申君相楚四年,秦破赵长平”,实当为三年;“五年,围邯郸春申君救之”,实当为六年。这些错误依《六国年表》自可校正,并不能证明“春申君相楚八年,为楚北伐灭鲁”句亦误)。正与前255年“取鲁”合。因鲁地已失,故亦可称“灭”。只有先“灭鲁”,才能改封鲁君于莒。

《汉书·律历志》于鲁公年数基本上沿袭《鲁周公世家》,但记鲁灭却与《六国年表》同。明言:“秦考文王元年(前250),楚考烈王灭鲁。顷公为家人。周灭后六年也”(因所据历法不同,故与《年表》有一年之差)。《汉书·律历志》主要根据刘歆《历谱》写成。《历谱》为自近推远,刘歆距战国时代不远,于鲁灭之事不应有误。特标出:“周灭后六年也”,亦寓有深意。

钱穆先生认为:“《年表》记取鲁凡分两节者,《世家》本有取徐州及灭鲁两事。今《年表》取鲁一条文有脱误,当云:取鲁徐州,封鲁君于莒。正与《世家》合”[14]。我们认为此说也很难成立。徐州原齐地,即孟尝君所居之薛。鲁文公时,鲁乘五国伐齐之机刚刚夺得,其地与鲁有邹、小邾等小国相隔,可谓鲁极南端一边邑,自归鲁之日便处在楚人的包围之中。即使为楚伐取,并无伤鲁之本体,如何伐取徐州便能改封鲁君呢?何浩《楚灭国研究》提出:“徐州以东为费国,原为鲁国东南部地域。楚取费,是很容易看作是取鲁的。看来,《六国年表》所记之‘取鲁,鲁君封于莒’,当是‘取费,费君封于莒’之讹。很有可能,楚师是在‘取徐州’的同时兼取费国的。”此说也是毫无根据,只是一种推测而已。

楚灭人国而又暂不绝其社稷之事时见于史册,迁赖于鄢、迁许于叶等,都是如此,迁鲁君于莒也是如此,不足为怪。由后来孔子之后孔鲋竟投靠称“张楚”的陈涉,汉初,“楚地皆降汉,独鲁不下”[15]等资料看,鲁人对楚并无太多敌意。由此也可以印证楚灭鲁并没有采用残酷手段,灭鲁后曾暂时保留鲁君是很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