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的乐舞与《诗经》

1.鲁国的乐舞与《诗经》

在周代众多的邦国中,鲁国有着特殊的地位,如鲁国初封时不仅受赐丰厚,而且相对于他国来说还得到了不少特权。《礼记·明堂位》记载说:“凡四代之器、服、官,鲁兼用之。是故,鲁,王礼也,天下传之久矣。”这种记载应该是可信的。

因为周公的缘故,鲁国在乐舞方面也有别于他国。《史记·鲁周公世家》说“鲁有天子礼乐”,《礼记·明堂位》也说“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此外,周公制礼作乐,周初开始完备起来的宗法礼乐制度,其影响所及,更铸就了鲁国根深蒂固的礼乐传统。礼乐中礼典的施行往往配合着一定的乐舞。而礼乐中乐的部分又不能离开《诗经》。关于诗、乐与礼的关系,今人沈文倬指出:“音乐的演奏以诗为乐章,诗、乐结合便成为各种礼典的组成部分。”[65]这里的“诗”即指《诗经》。在周代,“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66],孔子当年从事教育活动,也“以诗、书、礼、乐教”[67],看来,礼与诗、乐是不可分离的。这里所说的“诗”也显然是指《诗经》。对此,清人邵懿辰的话表现得更明白:“乐本无经也,乐之原在《诗》三百篇之中,乐之用在《礼》十七篇之中。”[68]

鲁是“秉礼”的国度,鲁文化的特色便首推其礼乐文化,史称“周礼尽在鲁”[69]。由此亦可推想《诗经》之与鲁国的密切关系。

《诗经》主要是根据音乐分类的,这是人们的共识,其中“颂”乐则是王廷宗庙祭祀祖先,祈祷神明的乐歌。《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郑玄《毛诗传笺》说:“颂之言容,天子之德,光被四表。”朱熹《诗集传》说:“若夫《雅》、《颂》之篇,则皆成周之世,朝廷郊庙乐歌之辞,其语和而庄,其义宽而密。”都说颂乐乃为朝廷所有。

鲁为周公之后,亦有周代宫廷之乐。周宫廷之乐包括虞、夏、商、周四代之乐,据《礼记·明堂位》,鲁人亦兼用之。相传舜时有《大韶》,禹时有《大夏》,商汤时有《大濩》,周初有《大武》,这都是各个时代的代表性乐舞。它们主要用于祭祀天地、山川、祖宗,其声调平淡,节奏舒缓,有歌有舞,规模宏大。这些乐舞的内容带有史诗性,故而又带着戏剧表演的味道。有的还有较为完整的故事情节,如《大武》就是如此。相传《大武》作于武王灭商那年,《吕氏春秋·古乐》说:“武王即位,以六师伐殷。六师未至,以锐兵克之于牧野。归,乃荐俘馘于京太师,乃命周公为作《大武》。”四代之乐既为周代宫廷之乐,故亦为周乐的一部分,所以季札在鲁,鲁乐工可为他一一演奏。据载,季札观乐后,当时就赞不绝口,叹为“观止”。究其原因,或许还应有鲁人对乐曲的整理与加工。如孔子就曾经与宾牟贾讨论《大武》,孔子曰:“声淫及商何也?”对曰:“非《武》音也。”子曰:“若非《武》音,则何音也?”对曰:“有司失其传也。”[70]这是说《大武》原来的曲调没有商音,大概春秋时期人们整理时加用了商音。

鲁国的四代之乐除了用祭周公外,还用于敬享邻国之宾。《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前544)说:“鲁有禘乐,宾祭用之。”杜预注:“禘,三年大祭,则作四代之乐。别祭群公,则用诸侯乐。”孔颖达疏曰:“禘是三年大祭,礼无过者,知禘祭于太庙,则作四代之乐也。礼,唯周公之庙得用天子之礼,知其别祭群公,则用诸侯之乐。诸侯之乐谓时王所制之乐,《大武》是也。然则禘是礼之大者,群公不得与同。而于宾得同禘者,禘者,敬邻国之宾,故得用大祭之乐也。”是鲁以四代之乐(禘乐)于享大宾及大祭时用之。

四代之乐中的《大武》,其乐章乃是《诗经·周颂》中的6篇。除了《礼记·乐记》所载孔子与宾牟贾讨论《大武》以外,《左传》宣公十二年(前597)也涉及到了《大武》的乐章次第。传文说:

夫文,止戈为武。武王克商,作《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惟求定。”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故使子孙无忘其章。

自近代学者王国维作《周大武乐章考》[71],从而奠定了研究此乐章的基础以来,又有不少人对《大武》的乐章次第进行考订,如高亨[72]、阴法鲁[73]等都在这方面下过功夫。在诸家的基础上,杨向奎依据《左传》宣公十二年(前597)的叙述,断定《大武》的章次依次是《周颂》的6篇:《武》、《时迈》、《赉》、《酌》、《般》、《桓》。[74]他以《武》为《大武》首章的看法与南宋朱熹《诗集传》中的主张是一致的。

《诗经》中又有《鲁颂》。既然《颂》是宗庙祭祀的乐歌,朱熹《诗集传》中也说:“颂则鬼神宗庙祭祀歌舞之乐”,那么《鲁颂》亦带有祭歌或颂歌性质。如果说鲁国的四代之乐主要用于太庙之祭,那么《鲁颂》则主要是为颂美鲁公所作。《鲁颂》前三篇《駧》、《有駜》、《泮水》,颇与叙事诗相类,而《閟宫》则是典型的祭颂之诗。《鲁颂》在演奏时当也速度缓慢,音调清越,不但配合乐器,而且带有扮演、舞蹈的艺术。《閟宫》篇叙述鲁国祭天祀祖的奢华场面中,便有“万舞洋洋”。万舞本是天子专用礼乐,舞者在舞蹈时手里拿着干或羽。《诗·邶风·简兮》“方将万舞”,毛《传》说:“以干羽为万舞,用之宗庙山川”。陈奂《传疏》云:“干舞,武舞;羽舞,文舞。曰万者,又兼二舞以为名也。”

鲁国又有雅乐。雅乐有大、小雅之分,清人惠周惕《诗说》认为大、小雅就像后代音乐的大吕、小吕一样,都是乐调的区别。这就如孔颖达所说的:“诗体既异,音乐亦殊”。郑樵在《六经奥论》中说“朝廷之音曰雅”,不过,大、小雅的使用场合也有一定的区别。大雅一般用于天子祭祖、大射、视学以及两君相见等重要礼典,其它场合基本不用,这有比较严格的区别。如两君相见,一般是升歌《清庙》,但也有歌大雅《文王》的。小雅比较接近民歌,有的就是根据民歌加工整理而成。它主要用于诸侯大射、燕礼以及士大夫乡饮酒礼等仪式中。有的唱,有的只奏不唱,有的则歌唱与器乐间作。鲁国师工对《大雅》、《小雅》都可演唱,季札评论说:人们听了《小雅》,不禁“思文、武之德,无贰叛之心”,《大雅》则“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就是说《大雅》不仅本体直,而且乐曲有抑扬顿挫高下之妙[75]。

《诗经》除雅、颂之外,便是《国风》,从篇数上讲,它占了《诗经》总数的一半以上。《国风》为地方乐歌,即各地的土乐,经过整理润色,集中到一起。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的记载看,鲁国对这些风诗皆可弦歌颂舞。《国风》在演奏时也大都配合乐舞,如《邶风·简兮》说:“左手执籥,右手秉翟”。翟为野鸡毛,籥则是形似笛子的乐器,翟与籥皆为舞时所用的东西。

鲁歌十五国风是与鲁在周代的地位密切关联的。杨向奎指出:“鲁国实为宗周文化之正统”,“是宗周礼乐文明的嫡传”[76]。所以周王廷得于各地的风乐,鲁亦得歌之。不仅如此,周人取得天下后,为炫耀其政教远被,甚至注意采用四夷之乐,即将周边地区民族比较原始的民间音乐用于祭祀和宴乐。鲁也用夷乐,《礼记·明堂位》载鲁祀周公于太庙时,除了歌舞《大武》、《大夏》以及演奏雅乐等外,还用了名为《昧》的东夷之乐和名为《任》的南蛮之乐。鲁人“纳夷蛮之乐于太庙”,目的是为了“言广鲁于天下”。对夷乐尚如此,鲁对中土各地的风乐就不会不有了。

鲁人重礼,在祭天祀祖等礼仪活动中以诗乐致其敬意于鬼神便成了生活中的常事。同时,鲁人宴饮时也往往有乐舞进行,如《鲁颂·有駜》作为颂祷僖公与群臣宴会饮酒的诗,其中就描绘了鲁人手拿鹭羽婆娑起舞的生动场景;《閟宫》中说“鲁侯燕喜”,僖公与群臣宴饮,也具有深致祈祷与祝福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