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正式调查程序

五、正式调查程序

经过对被告方申请的初步审查,法院对侦查行为的合法性产生疑问的,就要启动正式调查程序。所谓“正式调查”,是程序性裁判程序的核心环节,是法院为解决非法证据排除问题所进行的法庭审理活动。为与实体性裁判中的“法庭调查”进行区分,我们也可以将这种“正式调查”称为“程序听证”。在这种程序听证过程中,法院要通过法庭审理活动,对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听取双方的质证和辩论意见,必要时还可以进行庭外调查核实证据的活动。经过这一程序,法院要对是否排除非法证据的问题作出决定。在以下的讨论中,笔者将从诉讼构造的角度,对程序性裁判中的正式调查作出理论上的分析。(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