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常见地方病

六、常见地方病

地方病是指具有地区局限性和依存性的一大类疾病,其突出的特征是地区性。地方病按病因可分为化学元素性地方病(又称地球化学性地方病)和自然疫源性地方病(又称生物源性地方病)两类。如果在自然环境中人体必需的某些化学元素过剩、缺乏,超出人体适应范围,将会引起化学元素性地方病,如碘缺乏病、氟中毒、砷中毒、克山病、大骨节病等。如果在病区自然环境中存在着病原微生物、寄生虫、昆虫及其宿主的生长繁殖的条件,将会引起自然疫源性地方病,该类地方病具有传染性,疾病分布与宿主的生活习性密切相关;如鼠疫、血吸虫病、布氏杆菌病、乙型脑炎、流行性出血热等。

我国地方病大多发生于广大农村、偏远山区和牧区等相对贫穷、落后的地区。其中被列为我国国家重点防治的地方病有: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大骨节病、克山病、地方性砷中毒和血吸虫病等6种。2018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方案中确定了总体目标为:3年之内(2020年底)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持基本消除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氟砷中毒、饮茶型地氟病和水源性高碘危害,有效控制和消除血吸虫病危害,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