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食源性疾病

(一)食品安全与食源性疾病

我国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将食品安全定义为: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食源性疾病的定义为: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