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化健康教育评价

(五)个体化健康教育评价

个体化健康教育评价是对上述4个步骤进行评价,是总结经验、改进计划的过程,见表3-3。评价方法主要有观察、问卷调查、知识考核、健康教育对象自我评价等。个体化健康教育评价分为:

1.过程评价 是针对健康教育的全过程进行评价,过程评价在着重关注是否按照计划实施,同时还承担修正计划、使之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责任,以保证个体化健康教育的目标顺利实现。

2.效果评价 是评估健康教育个体的知识、态度、行为的变化,近期效果评价着重于倾向因素、强化因素及促成因素是否发生改变与改变的程度,这3类因素常共同作用,影响人们的健康行为,其中倾向因素是内在动力,促成因素和强化因素是外在条件。根据这3类因素分类制订健康促进干预策略。中期效果评价主要评价健康相关行为是否形成、保健技能是否提升、行为目标是否达到,环境是否改善。

(1)倾向因素 指行为发生的基础,包括个人知识、信念、态度、自我效能、现有技能等。具体内容为:在健康教育实施前后目标个体卫生知识、健康价值观、对健康相关行为的态度、对疾病易感性与严重性的信念、采纳健康行为的动机、行为意向及自我效能所发生的变化等。例如,针对戒烟者进行的健康教育,倾向因素主要有对吸烟有害这一知识的知晓情况、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同情况、对吸烟的态度、吸烟危害严重性的认识等。

(2)促成因素 指允许行为动机和医院得以实现的先行因素,包括保健设施、经济收入、交通工具、相应的政策法规等。例如,戒烟者生活的环境是否利于吸烟这一行为、有无戒烟的相应技术指导等。

(3)强化因素 指在行为发生之后,与目标个体关系密切的人、公众对个体采纳健康行为的支持度、目标个体的个人感受等方面在实施个体健康教育前后所发生的变化。主要来自父母、同伴、亲属、病友及医护人员等的支持与肯定。例如领导、朋友等对戒烟者戒烟这一行为是否支持,戒烟者在健康教育前后对吸烟自我感受的变化等。

3.结果评价 又称远期效果评价。内容包括:教育对象的健康状况,如生理和心理健康指标(身高、体重、血压、人格等)方面的变化、危险因素的变化情况、生活质量指数、生活满意度指数等的变化。

表3-3 个体化健康教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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