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康复的基本原则
1.社会化原则 社区康复的成立是由政府领导负责,卫生、教育、民政等多部门参加的主要内容包括社区康复服务协调组织、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采取措施、统筹安排、督导检查、共同落实社区康复服务计划。过程中要挖掘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工作。
2.以社区为本 社区政府应当把社区康复服务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建设之中,以社区康复对象的需求为导向提供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当地社区资源,实现资源利用一体化,并发动社区康复对象及其亲友主动参与、积极配合。
3.低成本、广覆盖 加强社区康复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康复服务的质量,必须要走低水平、广覆盖、低投入、高效益的道路,以较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支出,使大多数服务对象能够享有康复服务。据国外统计,医疗机构康复费用人均为100美元,仅可覆盖20%的康复对象,而社区康复服务费用人均为9美元,却可覆盖80%的康复对象。
4.因地制宜 社区康复服务其目的是保障大多数的康复对象能够享有全方位的康复服务。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习俗、康复技术、康复资源及康复对象的康复需求等方面差异很大,故应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适合本地区的社区康复服务模式,方能有效解决当地的康复问题。
5.技术实用 康复对象享有康复服务的同时,应遵循让康复技术易懂、易学、易会的原则,把现代康复技术与我们中医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达到更好的康复效果。
6.提供全面综合的康复服务 社区康复的目标是使康复对象获得整体的、全面的、综合性的康复服务。因此,应贯彻全面综合康复的方针,为社区康复对象提供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全方面、综合性的康复服务,促进他们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7.康复对象与家庭主动参与 社区康复服务与传统机构式康复服务的区别在于康复对象角色的改变,由被动参与、接受服务的角色转变为主动参与一方。故要求康复对象树立自我康复意识,积极配合康复训练,掌握劳动技能,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此外,康复对象家庭的支持对社区康复的效果至关重要,充分调动家庭资源,让其家庭成员掌握康复训练的方法,立足家庭开展连续、综合的康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