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火灾

(三)火灾

在时间、空间上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称为火灾。火焰及其燃烧物可直接造成人体烧伤,甚至危及生命。吸入高温的烟气,就会烧伤呼吸道,造成组织肿胀,阻塞呼吸道,甚至窒息死亡。由于火灾引起的伤害也非常多,包括中毒,踩踏伤,坍塌而引起的砸伤、埋压和刺割伤等。

1.现场特点 火灾、烟气蔓延迅速;空气污染,通气不畅,视线不良;人物集聚和杂乱拥挤;心理紧张和行为错乱。

2.火灾的现场处理

(1)尽快采用清水或覆盖方法帮助患者灭火或使其身体脱离灼热物质,指导患者立即卧倒打滚灭火,并迅速脱去着火衣物。对于大面积的重度烧伤,最基本的处理原则是散热和冷敷,中小面积的浅度烧伤可采用立即浸入清水进行冲洗,对于大面积烧伤患者,不能使用冷水,会使血管收缩,使组织缺氧。

(2)防止患者休克及感染,在现场可口服止痛片(有呼吸道烧伤或颅脑损伤时,禁用使用吗啡),保持气道通畅,并给予吸氧、补液及抗生素等对症治疗。

(3)在现场,对烧伤创面一般不做特殊处理,尽量不要弄破水疱,不要随意涂药以免增加后期处理的难度。

(4)包扎创面,可采用无菌敷料覆盖创面,防止再次污染。

(5)在现场如发现心跳、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复苏成功后严密观察其他变化。搬运患者一切动作要轻柔,以减少患者的痛苦。

(6)对于吸入性轻度损伤,现场给予氧气吸入,静脉注射地塞米松等;中度损伤患者,进行静脉滴注、气管插管等方法施救;对气管充血、肿胀或呼吸道阻塞而濒临死亡的患者,应及时行气管切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