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管理

(一)预防接种管理

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预防接种的单位必须是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以确保疫苗质量。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具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并经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在接种管理中,接种单位应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社区应每半年对辖区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