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社会因素

(二)心理、社会因素

心理、社会因素包括不良个性心理特点、应激性生活事件、性别、父母的教养方式、重大社会变革、重要人际关系破裂、文化宗教背景等。这里仅介绍性别和年龄、人格、应激性生活事件与精神障碍的关系。

1.性别和年龄 机体的发育、生理功能和心理活动特点均具有年龄和性别的差异,与精神障碍的发生有一定关系。如流行性癔症多见于青春期女性,偏执性精神障碍多见于中年女性,可能由于生理过程中如月经、妊娠、分娩和产褥时性激素水平的影响,女性多见情感多变、冲动或抑郁、焦虑、脆弱、敏感等。男性常因饮酒、吸毒、外伤、性病、感染等原因,而易患酒精依赖、脑动脉硬化性精神障碍、颅脑损伤性精神障碍和神经衰弱等。

2.人格 人格是由气质和性格组成的,气质相当于平常所说的脾气、秉性,即表现在心理活动的速度、强度和稳定性方面的人格特征,如有人暴躁、有人温顺、有人活泼好动、有人沉默寡言。性格是在气质的基础上形成的对事物的态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的人格特征。如有人总是乐观、积极,有人则总是消极、悲观;有人意志坚强,有人意志薄弱。易受暗示、多疑、嫉妒、自责、懦弱、回避等不良人格特点者易患某些精神障碍。人格障碍本身就是一种精神障碍。而且某些人格障碍与特定的精神障碍有密切联系,如表演型人格障碍者容易罹患癔症、强迫性人格障碍者容易罹患强迫症。

3.应激性生活事件 例如亲人去世、离婚等都是强烈的生活应激源,可以引发个体激烈的情绪反应。幼儿期爱的缺失、早期创伤体验如暴力和性虐待等都会对人的健康和脑功能产生明显的影响。儿童期依恋关系被破坏如父母离异或被遗弃等,会对以后人际关系的建立和保持产生持久的影响。应激一般只是精神障碍的诱因,只有在很少的情况下如急性应激障碍才可能是直接病因。

上述精神障碍病因中,生物学因素和心理社会因素各有偏重。在某些精神障碍中以某种因素起着主导作用,而在另一些精神障碍中的某些因素起决定性影响。不是单一的致病因素,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