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病
2025年10月13日
(一)职业病
1.职业病的概念和分类
(1)职业病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将职业病定义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不同国家的法定职业病不尽相同。法定职业病是依据规定需要报告的一类疾病,职业病病人则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2)职业病的分类 根据2013年12月23日印发的最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职业性皮肤病(9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病(4种)、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性传染病(5种)、职业性肿瘤(11种)及其他职业病(3种)共10大类,132种。
2.职业病的特点 病因明确;病因与疾病之间一般存在接触水平(剂量)-效应(反应)的关系;具有群发性;早期诊断、及时处理,预后良好;重在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