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定义及法律体系
(一)法律的定义
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和,表现为宪法、法律(狭义)、法令、行政法规、条例、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狭义的法律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是法的主要表现形式。在中国,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才有权力制定法律。
(二)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把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分成若干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我国的法律体系,一般认为主要由以下几个法律部门构成。
1.宪法 宪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又称国家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和根据。
2.行政法 行政法是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规定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国家行政机关人员的选拔和使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基本原则,国家行政管理的职权范围、活动方式以及对国家公职人员和公民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等。
3.刑法 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4.民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5.经济法 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经济主管机关、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在国民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6.劳动法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关系的法律的总称。
7.婚姻法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诉讼法 诉讼法是关于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链接
我国药事法律体系
1.药事管理法律 法律系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单独的药事管理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与药事管理有关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
2.药事管理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药事管理行政法规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
3.药事管理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药事管理法规。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及其行政法规。
4.药事管理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体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现行的规章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
5.中国政府承认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一般属于国际法范畴,但经中国政府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条约和公约等,在我国也具有约束力,也构成当代中国法源之一。例如:1985年我国加入《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对我国也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