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品库存管理
(一)药品保管制度
《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药学部门应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定期对储存药品质量进行抽检。药品仓库应具备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适宜的仓储条件,保证药品质量。”“化学药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应分别储存、分类定位、整齐存放。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必须另设仓库,单独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监督使用。”“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防止变质失效。过期、失效、淘汰、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不得出库,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1.药品保管的主要措施
(1)分类储存:按药品的自然属性分类,按区、排、号进行科学储存。做到以下几点:①“六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与其他药品分开;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开;性能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品种与其他的药品分开;新药、贵重药品与其他药品分开;配制的制剂与外购药品分开。②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专库或专柜存放。③危险性药品,易燃、易爆物专库存放。④准备退货药品,过期、霉变等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
(2)针对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采取措施:①对易受光线影响变质的药品,存放室门窗可悬挂黑色布、纸遮光,或者存放在柜、箱内。②易受湿度影响变质的药品,应控制药库相对湿度,一般保持在35%~75%。③易受温度影响变质的药品,应分库控制药库温度,冷库2~8℃,阴凉库<20℃,常温库10~30℃。④采取防虫、防鼠措施。
(3)定期检查、养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建立并执行药品保管的制度 药剂科为保管好药品、制剂,应建立以下制度:①药库人员岗位责任制。②入库验收、出库验发制度。③在库药品检查养护制度。④效期药品管理制度。⑤病区药柜管理制度。⑥不合格药品处理制度。⑦记录。⑧药品档案制度。
3.有效期药品管理 药品有效期指在一定储藏条件下,能够保证药品质量合格的期限。《药品管理法》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作为劣药论处。
(1)药品有效期的表示方法:药品有效期的计算是从药品的生产日期算起,应列有效期的终止日期。有效期的表示方法有以下几种。
1)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
2)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年××月或有效期至××××年××月××日。例如:有效期至2015年10月或有效期至2015年10月18日。
3)可以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或者有效期至××××/××/××”等。例如:“有效期至2015.01.”或者“有效期至2015/01/01”等。
4)预防用生物制品有效期的标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注册标准执行。治疗用生物制品有效期的标注:自分装日期计算。其他药品有效期的标注:自生产日期计算。
5)有效期若标注到日,应当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前一天;若标注到月,应当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前一月。
(2)有效期药品的管理:购进药品验收时应注意该药品入库要按批号堆放或上架,出库须贯彻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若库存药品或病区小药柜药品过期,必须按制度单独存放、销毁,决不能发给患者使用。
4.危险药品的管理 危险药品指受光、热、空气、水分、撞击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可引起燃烧、爆炸或具有腐蚀性、刺激性和放射性的药用物质。
危险药品应单独存放在合乎消防规定的危险品库房,远离病房和其他建筑物。危险品库房应指派专人负责,严格验收和领发制度。有专家根据危险药品的特性和长期的实践经验,总结归纳出十项管理措施:①熟悉性质。②分类保管。③堆放稳固。④包装严密。⑤通风降温。⑥严禁明火。⑦防爆装置。⑧安全操作。⑨耐火建筑。⑩消防措施。
(二)医疗机构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对药品的管理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根据药品的特点,目前一般医疗机构对药品实行三级管理。
1.一级管理
(1)范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的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原料药。
(2)管理办法:处方要求单独存放,每日清点,必须做到财物相符,如发生药品缺少时,要及时追查原因,并上报领导。
2.二级管理
(1)范围:第二类精神药品、贵重药品和高危药品。
(2)管理办法:专柜存放,专账登记。贵重药品要每日清点,精神药品定期清点。
3.三级管理
(1)范围:普通药品。
(2)管理办法:金额管理,季度盘点,以存定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