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推动人才合理分流

三、职业 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推动人才合理分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良好开局打下更好基础的关键之年,也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开启新征程、谱写新篇章的关键之年。2020年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增强职业技术教育的适应性,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促进人才合理分流和配置,助力高考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是本轮教育评价的主攻方向之一。

2021年2月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其中,要求各地各校要深入总结高职扩招工作经验做法,健全省级统筹的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将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统筹安排高职分类招考计划,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倾斜。针对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不同群体,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为各类学生接受高职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完善考试形式和内容,职业技能测试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逐步取消中职本科贯通招生,适当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中高职贯通招生规模。

第一,高职院校继续扩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题中应有之义。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技能,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途径。继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之后,2020年和2021年高职院校继续扩招20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继续将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纳入招生范围。高职扩招赋予了职业教育新的职责和使命,职业教育承载着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释放内需潜力,服务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的历史重任。

第二,系统改革职业教育评价机制。2020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健全职业学校评价,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等,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价,引导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需求导向,以对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为质量标准,建立体现跨界性、多元主体参与的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升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要服务学习者个性化、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求,把适应需求、体系完备、灵活多样作为衡量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加快建成伴随每个人一生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第三,部省共建职教创新发展高地。部省共建“职教创新发展高地”,合力打造职业教育样板城市,是对“职教20条”的进一步落实,是从更高层次下好职业教育改革的“先手棋”。建设职教创新发展高地,应充分调动各地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职业教育改革省级层面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省级层面各部门整体推进,并督促落实,扎实推动职业教育改革,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探索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率先建立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制度和模式,为做好职业教育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提供实践支撑。

第四,1+X证书制度试点积极推进。2020年1月22日,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第三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单公布,确认63家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的76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与1+X证书制度第三批试点。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关于1+X证书制度试点的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培训评价组织及其开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断丰富,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被激发出来,职业院校参与试点的积极性高涨,已有超过4500所院校参与试点,参与试点的学生达到320多万人,通过书证融通,有效提升了学生的职业技能,增强了职业教育的适应性。

第五,提质培优三年行动计划启动。2020年9月16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提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制度体系、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实施职业教育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实施职业教育“三教”改革攻坚行动、实施职业教育信息化2.0建设行动、实施职业教育服务国际产能合作行动、实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行动等十项重点任务。

第六,落实职普比1∶1,完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2021年3月,教育部在《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再次明确,职普比例较低的地区要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职业教育改革意在解决产业结构升级背景下劳动力结构性不匹配的难题。职教改革主要有以下方向:(1)贯彻1∶1职普分流,确保职业教育生源;(2)提升职业学历教育吸引力,建立职教高考制度,设立职业大学(本科);(3)坚持服务于产业发展的初衷,鼓励校企合作、产学融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职业教育办学当中。其中,职业高考和职业本科为职教生提高学历天花板提供了新的路径,预计未来通过职教高考进行应用型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的路径也将被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