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治疗原则

四、治疗原则

肝癌治疗的特点是由多学科参与的多种治疗方法同时或序贯进行的综合性个体化治疗。常见治疗方法包括肝切除术、肝移植术、消融治疗、介入治疗、放射治疗、系统抗肿瘤治疗等,需遵循循证医学证据,针对不同分期的肝癌患者选择合理的治疗方法。

(一)外科手术治疗

外科手术治疗是肝癌患者延长生存时间的主要治疗手段,包括肝切除术和肝移植术。

1.肝切除手术

需遵循彻底性和安全性原则,即完整地切除肿瘤病灶,切缘无残留;保留足够多的有功能肝组织,保证剩余肝脏具有良好的血供及血液、胆汁回流功能,以确保术后的肝功能代偿,减少手术并发症、降低手术死亡率。

2.评估

术前需对患者全身状态、肝储备功能、剩余肝体积和手术安全进行系统性评估。一般认为,肝储备功能Child-Pugh A级、吲哚菁绿清除试验<20%~30%,肝硬化患者剩余肝体积占标准肝脏体积>40%(无肝硬化患者为>30%)是实施手术的必要条件。同时,术前精确评估门静脉高压程度也有助于评估手术。

3.抗病毒治疗

合并HBV患者强调围手术期和术后的规范化抗病毒治疗;合并HCV患者可酌情进行抗病毒和手术治疗。围手术期的全程化规范化抗病毒治疗能够显著降低肝癌复发率,并改善远期疗效。

4.肝癌根治性切除标准

术中:

①肝静脉、门静脉、胆管以及下腔静脉未见肉眼癌栓。

②无邻近脏器侵犯,无肝门淋巴结或远处转移。

③切缘阴性,肝脏切缘距肿瘤边界≥1cm,如切缘<1cm,则需切除肝断面组织学检查无肿瘤细胞残留性。

术后:

①术后1~2个月行超声、CT、MRI检查(必须有其中两项)未发现肿瘤病灶。

②如术前血清甲胎蛋白(Alpha-fetoprotein,AFP)、异常凝血酶原(Abnormal Prothrombin)等血清肿瘤标志物升高者,术后2个月复查水平需降至正常范围内。肝切除术后血清肿瘤标记下降速度,可以早期预测手术切除的彻底性。

5.肝移植

肝移植作为肝癌根治性治疗手段之一,适用于肝功能失代偿、不适合手术切除及消融治疗的小肝癌病人。严格评估肝癌肝移植适应证是提高肝癌肝移植疗效、保证供肝资源得到公平合理应用、提高肝癌患者临床疗效的有效保障。

(二)局部消融治疗

外科手术治疗虽然是肝癌根治性治疗的首选治疗方式,但仍有多数肝癌患者由于合并有不同程度的肝硬化或不能耐受手术治疗。因此,超声引导下经皮穿刺行微波、射频、冷冻、无水酒精注射等消融治疗手段,具有肝功能影响少、机体创伤小、疗效确切的特点。适用于不宜手术的肝癌患者以及术后复发、转移性肝癌,同时也能在手术中使用。在一些早期肝癌病人中,可以获得与手术切除相类似的疗效。

(三)经肝动脉和(或)门静脉区域化疗,经肝动脉化疗栓塞术

这是肝癌常用的非手术治疗手段,主要适用于各种原因不可切除肝癌或具有高复发因素(肝脏多发肿瘤、合并肉眼或镜下癌栓、姑息性手术切术、术后AFP等肿瘤标志物未降至正常范围等)的肝癌患者术后辅助治疗;初始不可切除肝癌患者的转化治疗;肝癌自发性肿瘤破裂出血的患者。

(四)系统性治疗

系统性治疗又称为全身性治疗,主要指抗肿瘤治疗,包括分子靶向药物治疗、免疫治疗、化学治疗和中医中药治疗等,还包括针对肝癌基础疾病的治疗,如抗病毒治疗、保肝利胆和支持对症治疗等。

由于肝癌起病隐匿,首次就诊时仅有不到30%的肝癌患者适合接受根治性手术治疗。系统性治疗在中晚期肝癌的治疗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系统性治疗可以控制疾病的进展,延长病人的生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