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同标的同产品,不同公司的风险评估和定价差异极大,财险市场杀价往往头破血流
1.标准理论的预测
在标准保险经济学中,通常根据保险精算原理来阐述保险定价原理,保险价格(保费)等于纯保费(期望赔付)与附加保费(各种费用和利润附加)之和。精算定价的基础是大数定律、中心极限定理和货币时间价值理论,实际上是基于成本的盈亏平衡定价,这正好也符合完全竞争市场状态下的保险定价。在完全竞争的市场均衡状态下,每家公司的保费收入都正好覆盖赔付、各种费用和资本成本,每家保险公司的经济利润均为零,对同一客户同一产品,公司间定价是相同的。
2.远为复杂的现实
但现实远比标准理论要复杂得多,首先,现实保险市场不是完全竞争市场,不可能每家保险公司的定价都正好覆盖各种成本,包括资本成本;其次,保险市场上的公司处于不同的成长阶段,有的是成熟型公司,有的是成长型公司,有的是初创型公司,他们的定价策略不可能相同;第三,保险业特有的“先收费、后赔付”特征,可能使保险公司采取更加冒险的定价行为。上述三点导致保险公司的实际定价行为与标准经济学迥异,尤其是在财产保险市场,各保险公司为了争夺保险业务,往往相互杀价,杀得头破血流,导致严重亏损,需要理论界给出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