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保险供给理论的主要缺陷
2025年09月26日
第一节 传统保险供给理论的主要缺陷
传统保险经济学对供给的分析包括:①基于未来成本的保险定价,主要讨论精算定价,也会讨论保险产品的金融定价方法(如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等);②保险企业的组织形式(股份制、相互制等)和运营效率;③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④保险分销;⑤保险产业组织、市场集中度和垄断;⑥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⑦保险监管;⑧税收对保险供给的影响;等。(Dionne,2013;Zweifel and Eisen,2012;魏华林、朱铭来、田玲,2011;张庆洪,2004;王国军,2014;张洪涛,2006;卓志,2001;王健康,周灿,2014;博尔奇,1999等)
总体来看,传统保险经济学中的供给理论至少存在六大缺陷。一是漠视保险市场明显存在的“强供给”特征,没有解释清楚“为何存在保险代理人制度”这一最重要的保险供给现象;二是对保险定价的经济学研究严重不足,拘泥于基于成本的精算定价,无法解释“风险成本相同的产品为何在市场上呈现出的高高低低的价格”这一现象;三是未考虑保险公司有时也无法准确评估风险,未分析“风险成本不可预知”的保险产品定价问题,无法解释财险市场“头破血流”的价格竞争;四是对价格管制关注不足,无法解释保险行业铲除不尽的各种“市场乱象”;五是大幅落墨于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对保险市场的影响,认为保险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就是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忽略了更加重要的“保险需求疲弱”对保险市场的影响;六是没有回答“高尚的产品为何导致落魄的行业形象”这一最显著的行业问题。下面逐一进行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