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艺术素养学业评价的内容架构
2025年08月11日
一、初中生艺术素养学业评价的内容架构
艺术素养是关于艺术的认知、体验与创造的素质和修养,它包括艺术的兴趣、态度以及日常生活中参与艺术的程度;具有的基本艺术常识和对艺术的认识和理解;对艺术的欣赏体验程度、对艺术的批评能力、艺术创作的能力等。
根据学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上海市中学艺术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上海市初中艺术学科教学基本要求》等精神,初中阶段的学生艺术素养学业评价应从情感态度、学科学业、实践能力等三方面,构成具有校本化指导意义的评价内容体系。即:
(一)从学生艺术学习的行为习惯、学习态度、学习参与、学习任务完成等方面落实情感态度方面的指标。
(二)从学生艺术学科学习的艺术语言、审美实践、艺术文化的积淀等方面落实具体的学科学业方面的指标。
(三)从学生自主参加校内外拓展性艺术学习、群体艺术实践活动的参与、校内外艺术实践活动及个性特长等方面,落实实践能力方面的指标。
图1 初中生艺术素养学业评价
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要求,艺术(音乐、美术)等学科以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第,由学校根据本市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平时表现,综合评定其考试成绩予以呈现。其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率控制在15%~20%,良好率为50%左右,合格率为30%左右,不合格率控制在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