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课堂教学目标,夯实学生音乐创编的基础
音乐是一门创造性很强的艺术。音乐活动自始至终都包含着二度或三度的创作,体现他们对音乐的不同诠释与演绎。初中音乐的创编活动,不同于一般音乐专业的音乐创作,其目的在于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由于音乐本身非语义性的特点,它必然能发展学生丰富的想象与联想能力。这种能力也是创造性活动的基础,也只有在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中才能更好的得到培养。这种培养是音乐感知、理解、表现、探索、尝试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也正是建立在音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基础之上的。
音乐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对于音乐学习无疑是必要的。一定的音乐知识与技能是一个全面发展的完人所必备的素养。知识与技能作为音乐学习的基础,已被广大音乐教师所认同。但我们必须改变过去音乐课中那种单纯传授知识与单一训练技能、技巧的现象,要把它融入具体的音乐实践中去,与激发兴趣、情感、态度等因素紧密联系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知识与技能的价值,才能真正使知识与技能成为音乐学习的基点。
以笔者执教的区级研讨课《少年中国梦》(上海教育出版社音乐六年级(第一学期)第二单元《菁菁校园》)一课为例。其中,笔者设计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就是让学生为歌曲《少年》创编身体动作打节奏并表演。围绕这一个教学目标,笔者首先从歌曲《少年中国梦》第一段入手,在学生学会并能较好演唱歌曲第一段的前提下,从歌曲的拍号,引出“节拍”的定义,让学生知道并理解4/4拍的含义及强弱规律,并通过边唱边律动的方式,体验歌曲节拍的强弱规律对于“节拍”的定义,如果只是通过教师讲解,那么学生的理解只能停留在表面。而笔者在本课中通过引导学生边唱边律动来体验,让学生通过亲身体验更加深入地领会歌曲节拍的强弱规律。通过本课的创编活动体验,学生懂得了一定的知识,又掌握了一定的技能,为之后歌曲《少年》的身体动作创编及表演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