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教学的概念和应用价值

一、体验教学的概念和应用价值

(一)体验教学的定义和特征

体验是主体通过亲身经历,通过实践来认识周围的事物,并由此产生丰富的联想和深刻的感悟。体验也是一种被激活了的经验,是主体心灵与外部世界沟通的一种知识场。在体验中,主体主要通过想象、移情、神思、感悟等多种心理活动的交融、撞击,激活已有的经验,并产生新的经验。最后,又使经验内化为自我的感悟,使感悟到的东西成为个性化的知识经验。按照教学对象的参与程度和感受度,体验教学具有亲历性、主体性、生命性、情感性、生活性等特征。

(二)体验教学在音乐课程的应用意义

《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中指出“要强调音乐实践,在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强调学生的艺术实践……通过音乐艺术实践,有效提高音乐素养,增强学生音乐表现的自信心,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体验教学在各门学科中已经得到了充分验证,在音乐课程这种综合性更强、涉及面更广,需要学生高度参与才能得到更好课堂效果的课程来说,体验教学是贴合初中生全面发展的一种教学方式。

传统教学相较于体验教学已不适应现代初中生发展特点。现代化信息传媒多维度、多视角的传播方式,使学生对传统教学的方式方法产生了不同程度的质疑和抵触,在音乐课程中尤为突出。

1.传统教学忽视了学生的自我体验,而过于注重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训练,弱化了与学生兴趣爱好的结合。

2.传统教学中师生处于一种不对等关系,由此限制了学生自主发挥和自身体验。

3.传统教学中教师无法真正了解到学生的学习需求,学生始终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

(三)体验教学在音乐课程中的应用基础

体验教学在音乐课程中相较于其他类别的课程具有更好的发展前景和应用环境。

1.学生对音乐课程的教学内容接受程度较高。音乐课程对学生的现实压力较小,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会更多的从自身的兴趣爱好出发,对课程内容的学习意愿比较强,能更好地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

2.音乐课程能为教师提供更为广阔的体验教学空间。音乐本身较为感性,在教学和学习中可以有较多的发散思维和关联,而且各艺术学科之间的关联性较大,加之各种艺术表现形式之间有其共性之处,可以在音乐教学中互相印证和运用。

3.音乐课程可利用的外部资源较为丰富。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相应的音乐表现形式,音乐的历史最为悠远。在文字没有产生时,人类就用图画来记录事件;在语言没有形成时,人类用声音和肢体语言来进行意思表达。各种古今中外的文艺作品和音乐工具都能为教师在授课过程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