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废弃物的处理
2026年07月08日
(四)生物废弃物的处理
1.生物废液的处理 主要有微生物(多为细菌或酵母菌)及细胞培养液、培养基,或废弃的血液标本等,需经有效消毒(高压蒸汽灭菌)后方可处理。装生物废液的可重复利用耗材,用1 g/L 有效氯浸泡2~6 h,洗涤,用时再蒸汽灭菌。
2.动物尸体的处理 动物实验结束后的动物尸体需装入有特殊标记的塑料袋(如黄色)内,并放至专用冷冻柜中保存统一处理。实验中所使用的一次性手术器具(如注射器、针头、输液管等)严禁混入动物尸体收集袋内,必须分开处理。(https://www.daowen.com)
3.锐器及其他医疗废物处理 污染(感染性)锐器如皮下注射用针头、手术刀、刀子及破碎玻璃,这些废弃物应收集在带盖的不易刺破的容器(利器盒)内,并按感染性物质处理。皮下注射针头用过后不应再重复使用,包括不能从注射器上取下、回套针头护套、截断等,应将其完整地置于利器盒中。盛放锐器的一次性容器必须是不易刺破的,当达到容量的3/4时,应将其放入“感染性废弃物”的容器中进行焚烧,如果实验室规程需要,可先进行高压灭菌处理。盛放锐器的一次性容器绝对不能丢弃于垃圾场。